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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3·15金融消保直播活动举行

2023-03-16 19:31:09  来源:人民网

“没有节制的消费贷款,不仅欠下大额债务,还影响征信记录”“不法中介频繁推介房贷转经营贷业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来说隐藏着多项风险”……

3月15日16:00,由重庆银保监局、重庆市委网信办指导,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重庆市互联网界联合会主办,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承办的“3·15”金融消保直播活动举行。

“3·15”金融消保直播。直播画面截图

本次直播主题为“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是重庆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通过本次活动,相关负责人和专家解答了当前金融消费中的各类热点问题,特别就如何识别多样化的网络消费陷阱和金融消费套路进行了深入普及,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助推重庆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赋能添力。

直播中,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捷以连线的方式,向广大网友介绍了金融促进消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举措。

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捷以连线的方式向广大网友介绍金融促进消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举措。直播画面截图

许捷表示,重庆银保监局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划、布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引导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高度重视和提升消保工作水平,把消保理念融入业务全流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问题,抓乱象整治打击违法侵权行为,大力加强金融消费者宣传,广泛普及金融知识。

许捷介绍,接下来重庆银保监局将抓好《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的落地执行,持续加大窗口指导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网信办、市场监督局的联动合作,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庆市委网信办二级巡视员、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副书记魏春通过连线,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重庆好网民”,共同维护诚实守信、和谐健康的金融环境。

重庆市委网信办二级巡视员、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副书记魏春通过连线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重庆好网民”。直播画面截图

魏春介绍,近年来,重庆市委网信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网民金融素养为抓手,全力净化金融网络环境,重点围绕三方面发力:一是提升网络素养,持续培育“金融好网民”;二是创新网络宣传引导,激发网上金融正能量;三是坚持“法治”“德治”“智治”“共治”四治联动,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魏春表示,防范网络诈骗,既需要管理部门打好“组合拳”,也需要广大网民朋友练就防骗识骗的“金钟罩”“铁布衫”。他还提醒广大网友,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要谨防网络“钓鱼陷阱”,捂紧“钱袋子”,共筑网络金融“防火墙”。

交通银行重庆弹子石支行副行长戴佳利、中信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副行长李魏围绕金融热点话题“以案说险”,为广大网友解读“提前还房贷”“过度融资消费”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对识别“以房养老”骗局、电信网络诈骗现场支招,帮助消费者提升理性投资意识和防诈反诈能力。

交通银行重庆弹子石支行副行长戴佳利现场为网友支招。直播画面截图

中信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副行长李魏在线科普金融知识。直播画面截图

在直播街采环节,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工作人员化身“街采主持人”,就消费者关心的“超前消费”“以房养老”“房贷转经营贷”等消保热点话题与市民进行探讨。

街采老年消费者。直播画面截图

街采购房消费者。直播画面截图

直播中,广大网友反响热烈,积极开展互动留言。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涨知识了”“讲得很实用”“科普太及时了”“正想了解这个”。有网友在留言中说,通过直播中的金融知识普及,进一步认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金融消费和投资中要警惕陷阱,“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特别是老年人,在网络直播购物中要擦亮双眼”。(张睿)

防范金融消费风险,专家“锦囊”为你指点迷津——

1.年轻人应如何应对“超前消费”?

李魏:一是理性消费,拒绝盲从。不被折扣、甩卖等营销行为诱惑、不与人攀比,按自身需求进行消费。二是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学会根据自身的生活费用水平合理安排支出,拒绝高消费,拒绝超前消费。

中信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副行长李魏。曾英豪摄

2.老年人应如何防范“以房养老”等金融消费陷阱?

戴佳利:第一是谨记投资有风险,不要有赌博心理冒险入局。不要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承诺“保本高收益”的理财往往就是金融诈骗。

第二是选择理财机构要谨慎,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判断和了解。

第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防止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

第四是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交通银行重庆弹子石支行副行长戴佳利。曾英豪摄

3.广大消费者应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魏春:防范网络诈骗,既需要管理部门打好“组合拳”,也需要广大网民练就防骗识骗的“金钟罩”“铁布衫”。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小甜头背后可能是大陷阱。

一是谨防网络“钓鱼陷阱”。做到“五不”,即不访问非法网站,不点击可疑链接,不下载非官方渠道APP,不连接来路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

二是捂紧网民“钱袋子”。网络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广大网友要树立健康消费理念,不当“月光族”“剁手党”,避免误入消费陷阱。

三是共筑网络金融“防火墙”。重庆市委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肩负起维护网络金融生态的重任,进一步强化对网信企业、网络平台和传播业态的监督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消费环境,让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4.什么是“提前还贷”?申请提前还贷被银行告知要收取违约金,是否合法?

戴佳利:提前还贷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贷款部分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保证以前月份没有逾期且归还当月贷款;按照银行规定日期,将贷款部分全部一次还清或部分还清。

一般来说,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向贷款人也就是银行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息。如果借款合同中对于提前还款进行了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在约定范围内申请的提前还款就需要承担一定违约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所以银行与购房者进行事先协商,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通过中介办理“房贷转经营贷”操作,会给购房者带去风险吗?

李魏:近期一些不法中介频繁推介房贷转经营贷业务,相关操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来说隐藏着多项风险,包括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

首先,根据监管规定,经营贷必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贷款合同也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但在中介违规办理的“转贷”操作下,贷款资金并未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借款人将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不法中介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材料的服务,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这种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借款人有可能因此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其次,不法中介宣称的所谓“转贷降息”,需要先结清住房贷款,再以房屋为抵押来办理经营贷。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会怂恿借款人使用中介提供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借款人“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有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借款人仍要承担上述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再次,经营贷的期限较短,还款大多要求本金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就不能及时偿还本金。此外,如果经营贷申请失败,原住房贷款结清后无法再次申请,借款人可能会陷入难以偿还过桥资金的困境。这些情况均有可能导致借款人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

最后,借款人“转贷”需要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其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借款人的信息安全权。

6.出租出借信用卡有哪些风险?

戴佳利:信用卡租借主要有三类风险。

第一类风险是陷入过度透支及征信受损。持卡人出租、出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资金过度透支,因无力还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及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影响持卡人申请贷款,甚至引发司法诉讼等。此外,持卡人个人信息也存在泄露风险。

第二类风险是造成违规使用信用卡。持卡人将个人信用卡出借,如借用人使用不当,将信用卡额度款项用于房地产、证券等非消费领域,将给持卡人带来信用卡使用违规的风险,容易导致信用卡被发卡行降额、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甚至需要承担罚息等违约责任。

第三类风险是是埋下违法犯罪隐患。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出借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如何避免“租借信用卡”风险?

李魏:一是要按需办卡。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习惯、还款能力等日常实际需求办理信用卡,避免盲目办卡、过量办卡。办理信用卡相关业务时要通过银行的营业网点或官方APP、网上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

二是要合规持卡。要及时注销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以免疏忽管理造成遗失或产生年费、利息、违约金等。同时,要注意信用卡持卡安全,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要素等信用卡个人金融信息透露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当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受到不法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与发卡银行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要正确用卡。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科学、理性消费。要坚持“量入为出”,防止“寅吃卯粮”、过度消费,更要防止因大额负债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账单生成日、计息、免息还款期、分期付款等相关规定,避免还款逾期等带来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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