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3月16日讯
“这条长长的走廊是我们法院的‘正义长廊’。”
“我们是人民的代表,也是正义和法治的代表。”
一群人大代表走在区人民法院的“正义长廊”上,感受着“法”的力量,体会着“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3月10日,荣昌区人大代表峰高代表小组前往区人民法院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在区人民法院陈莉代表的解说下,12位市、区两级代表们主要参观学习了家事少年纠纷解决中心、青少年律师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少年审判法庭等各类工作场所,在了解每个功能室作用的基础上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询问。代表王朝彬表示:“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深刻认识人大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思想,才能更好依法履职,做好人民的好代表。”随后,大家移步会议室,围绕荣昌区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开展深度学习,立足荣昌实际、峰高实际,对新观点、新理论进行充分研讨,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意见。市人大代表付利芝在提出意见后补充说道:“我们代表不仅要提出可行的意见,更要掌握提出意见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要‘提得出’,也要‘提得好’,这样才能有利于意见的采纳。”对于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教师的唐小燕代表提醒道:“该法的受训主体是家长,全社会共同协助家长为孩子提供更高质的家庭教育,因此宣传方式的选择十分重要。”
本次参观研学之旅,让两级代表更加深刻领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保障。进一步提升了代表们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的政治意识、“在其位谋其职”的责任意识、“问需于民,办事为民”的服务意识、勤奋建言有效献策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峰高街道 胡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