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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定促变——渝北打造“三变”改革升级版

2022-01-15 15:16:06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作者:刘玄 李文萍

城乡统筹发展网-乡村振兴杂志文/严丽娟刘 玄 李文萍

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几年,重庆市渝北区积极深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有效盘活乡村沉睡的资源资产,确保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也有效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

一、制定发展框架

一是制定改革方向,为精准发展握好“方向盘”。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指导意见》和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渝北实际,在系统谋划、深入研讨、反复斟酌的基础上,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2018年确立乌牛村为“三变”改革市级试点村,试点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重点内容、推进实施步骤、组织保障措施,确保改革成果。

二是制定改革目标,为重点推进细化“任务书”。“三变”改革明确“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发展目标,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进合股联营,使农业经营机制更活。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加速激活“沉睡”资源,探索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使农村山水“颜值”更高,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制定改革机制,为良续发展筑牢“护航队”。全区用好中央和市级扶持政策,整合各级产业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资金,以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支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各级涉农项目向试点村倾斜。“三变”改革试点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并指导 “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与此同时,试点村设立村级“三变”改革工作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三变”改革具体工作。

四是制定改革流程,为高质量发展明确“路径图”。全区明确“三变”改革的一般路径图,确立深化清产核资、开展确权确股、引入承接主体、探索合股联营、建立利益分配五大改革内容,确保“三变”促“三增”。同时展开试点探索、深入推进、深化完善三个阶段。2018年为试点探索阶段,选定古路镇乌牛村积极稳妥开展试点。2019年为深入推进阶段,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合股联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提炼有推广价值、示范效应的操作模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2020年为深化完善阶段,深入跟踪研究、开展系统评估,建立健全农村“三变”改革的长效机制,持久释放“三变”改革红利。

二、厘定关键环节

一是厘定“三资”内核,激发改革集成效益。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财政投入到农村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等,以及农民的资产、资金、资源、技术等,均可折资入股。探索乡村气候资源、民俗资源、村落资源、古树资源等特色资源作价入股,对古村落、古树等不可再生资源入股时,只能以使用权入股,明确权利和义务,落实管护责任;探索人力资源、技术等作价入股,完善报酬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专业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二是厘定“三资”价值,妥善化解改革纠纷。在开发利用、投资经营农村资源资产时,确需进行价值确定的,一般按原始凭证、参照同类别资产价格、第三方机构评估、成员民主商议等方式进行价值确认。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为农村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技术、劳动力等投资入股提供估值估价服务。根据资产资源资金存量,科学划分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等,建立投资入股存量资本台账。

三是厘定“合股联营”机制,激活利益链条活力。依托搭建的股份合作平台,引导具有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以“经营主体+村集体+基地”“经营主体+农户+基地”为基本经营模式,以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为纽带,在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构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机制。界定好集体股、农民股、企业股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收益和风险,保护好农民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厘定“分红”方式,激励改革发展信心。全区坚持“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要求“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按照合同或章程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时向股东分配当年收益,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以现金为主。探索建立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实物分红等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收益分配程序,实行协议书、股权证、分红单“三到户”。加强对“三变”改革经营主体的财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对不按照合同约定分红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拒不履行分红义务的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锁定发展模式

一是锁定多改革协同发展模式,发挥改革综合效应。把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与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社”融合发展、地票制度改革、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有机结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产业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统筹推动,最大限度发挥改革综合效应。

二是锁定多元化经营模式,促进产业高效发展。立足“引进一批、壮大一批、发展一批”,大力培育农村“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加工、家庭农场在生产管理、合作社在互助服务上的优势,做强做优地方特色产业。立足产业实际,推动“三变”改革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三变”+特色产业、“三变”+精准扶贫、“三变”+农村电商、“三变”+乡村旅游等经营模式,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变”改革升级版。

三是锁定三产融合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投资重大项目库。立足资源禀赋、需求导向,运用现代理念、市场思维,加快布局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乡村旅游等优势项目,注重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比如,大盛镇青龙村在荒地建起了近2000亩的高品质晚熟柑橘果园,同时,还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利用果园生态,发展民宿、采摘、垂钓等农旅融合产业。

四、落定配套设施

一是落定扶持政策配套,打造改革创新高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股份公司,以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农业设施等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三变”改革经营主体授信。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推进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环境卫生等基础建设,充分释放农村“三变”改革聚合效应。

二是落定服务体系配套,疏通改革堵点卡点。完善农村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充实基层调解仲裁队伍。尤其在确权确股、量化到户、入股作价等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利益不受损。在合股联营过程中,加强项目经营风险管控,确保规范经营、有序发展。在土地承包经营中,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对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加强审计监督,着力堵塞漏洞,确保保值增值。

三是落定激励措施配套,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加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力度,推行“三变+集体经济”模式。稳妥推进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电商、农村金融等服务站点建设优先向“三变”改革试点村布局,引导本土人才回村开展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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