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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实施方案》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

2021-11-03 12:25:01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城乡统筹发展网11月13日讯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目标任务、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确保水库安然无恙,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建成水库3087座,其中96%是小型水库,97%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89%是土石坝。近年来,我市对2700多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部分水库已超过或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年久老化,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工程不同程度损毁,陆续又有水库产生病险。为深入解决水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小型水库管护力量薄弱,疏于日常维修养护、积病成险等问题,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要在“十四五”全面完成存量216座和“十四五”增量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建立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对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除继续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外,市级财政对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分区域给予补助;对新增承担公益任务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现行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2年内未完成除险加固的不再给予补助;对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分区域给予补助;逐步加大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的补助;支持区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一般债券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要从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水库运行管护水平、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等方面切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水库管理各方责任。明确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厘清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和主管部门(产权单位)的属事责任,细化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严格开展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水库安全意识、重视水库运行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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