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讯 自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万州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常态化巡查与管控。近日,万州区公安局后山派出所在夜间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并处置一起涉嫌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6月30日晚23时许,后山派出所巡逻警力沿后山镇丁阳村附近的浦里河支流开展夜间巡查。巡至一处河段时,车中执勤人员注意到河边有灯光闪烁,光线位置较低且时明时暗。巡查人员根据经验判断,该情况疑似存在夜间电鱼活动。
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前往光源区域查看,在河边一处矮桥附近,发现河中有一名佩戴头灯的人员,正背着背篓、手提鱼筐在水中活动。民警当场喊话表明身份,要求该男子立即上岸。
经检查清点,该男子背篓中装有电瓶、电线及带电线杆等简易电鱼装置,筐内装有大小不等的渔获物200余尾,均为刚从浦里河支流中电捕所得,民警依法将嫌疑人左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据左某供述,其因贪图口腹之欲,找来闲置电瓶、电线等材料,经简单改装后制成便携式电鱼设备,来到该野外河段进行电鱼,该河段属于长江支流水系。左某明知电鱼会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但仍心存侥幸实施了电鱼行为。
电鱼的危害十分严重,会对水中鱼类无差别杀伤,小鱼虾当场死亡,侥幸存活的大鱼也基本丧失繁育能力,因此被称为“绝户”捕捞。此外,电鱼设备经改装后电流电压大幅升高,操作者一旦发生设备漏电、绝缘破损或操作失误,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目前,左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后山派出所将继续结合辖区水域特点,加大重点时段的巡河频次和排查力度,对涉渔违法行为保持常态化的执法关注。
文/图 万州区公安局
一审/赵春苗
二审/孙雨千
终审/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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