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3月22日讯(记者 刘辉)
两江四岸,山清水秀,巴渝大地,水润富足。
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回望重庆2021年“水保”工作,概括为四个字:责任担当。
金佛山水库大坝全景 重庆市水利局供图
一年来,重庆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深入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深入推进河长制,着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2021年,重庆积极贯彻落实第1、2、3号市总河长令,市级河长以上率下、带头履职巡河60次,带动全市各级河长巡河81万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万余个。印发《关于深化川渝跨界河流河长制协同联动的通知》,持续在81条跨界河流联合开展污水“三排”、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暗访、联合执法40余次,推进治理“三排”“四乱”问题400余个。
龙河丰都段风景 重庆市水利局供图
强化联合执法是保障河流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重庆市积极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开展巡回式督查指导,累计开展专项行动371次,日常巡查4079次、出动14218人次,巡河116988.3公里,出动执法船499艘次,执法车3545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9起,涉砂船舶违法行为199起,刑事立案8件。实现非法采砂“露头就打”,长江干流非法采砂行为基本绝迹,全市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持续向好。
同时,全市推进“清四乱”常态化,水域岸线面貌更加畅清。继续贯彻落实市第2号总河长令,组织开展河道“四乱”问题再次全面排查,全年排查整改“四乱”问题361个,累计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6.9公里,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9万吨。
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持续改善水生态水环境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方面,依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土地整治、石漠化治理,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治理。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万平方公里,2021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13平方公里,新增减少土壤流失量202万吨,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方面,强力推进小水电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建设1273座电站生态泄放设施,建立33个区县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平台,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阶段性工作验收销号。持续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全市已有8座成功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荣峰河一览 重庆市水利局供图
加强三峡水库管理方面,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高质量推进三峡后续规划实施,到位三峡后续资金79.2亿元,推动实施库区生态环境保护“211工程”,即:强化三峡库区干流综合治理、支流系统治理“2个重点”,完善库区城乡污水治理“1个系统”,力争消落区保护与治理“1个突破”。2021年实施污水管网设施、库区干支流治理、消落区保护与治理等生态环保项目104个,完善污水管网设施52.3千米,综合整治库岸191.5公里,库区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森林覆盖率超过50%,生态屏障区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加、碳汇增强,水库水生生境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稳定。
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保护水资源
深入实施双控行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达标。印发实施《关于调整各区县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印发《重庆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印发21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和12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逐步完善,约束力度不断加强,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68.80亿立方米,比国家控制目标低约29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5.4立方米,与2020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5立方米,与2020年相比减少3.48%;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0.507,均优于国家年度控制目标。
左柏水库工程 重庆市水利局供图
充分发挥监测的“耳目”“尖兵”作用,水质水量同保护。完善“1+3+35”水质监测体系,对全市744条河流、164个水利工程、225个水源地、192个区县界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实现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所有河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全覆盖;完成对14个国家级、66个市级重点饮用水水源安全达标评价,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对33个重要断面水质水量同步监测;运用地下水监测系统和80个自动监测站,加强地下水实时监测,掌握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源水质状况及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实现水量水质监管双管齐下,切实强化我市水资源安全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刚性约束实现了精细化。首先是建好水量控制“总账”。统筹抓好地表水与地下水管理,印发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21条跨省市、跨区县市级河流水量分配(分解)落实方案;完成250条流域面积100-1000平方公里区县级河流水量分配;然后是打牢生态流量控制“台账”。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璧南河、大宁河等12条市级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全面开展流域面积100-1000平方公里区县级河流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工作;印发《关于开展重庆市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调查的通知》,摸清全市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基本情况,建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信息台账。
聚焦监管重点,服务到基层是重庆市有效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措施。全市开展取水计量暨超许可取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9个组,对全市41个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200多家取水户进行暗访检查,并以“一区(县)一单”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对2018年以来超许可取水的30家取水单位全部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行政警告3家取水单位,行政处罚27家取水单位,共罚款46万元,基层规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同时服务有重点,编印《重庆市基层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实用操作手册》《取水户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摘编手册》发放到区县和取水企业,并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市级集中培训为基础、区县分片培训为支撑、企业面对面培训为重点”,开展培训方式深化,切实提高基层水资源管理者监管能力和取水单位业务素质,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21年,重庆立足水资源禀赋条件和“一区两群”发展布局,放眼全域全行业,统筹三次产业,聚焦关键环节,以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助推绿色发展。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布实施400余个用水定额,培育3300余个节水载体,强化373家重点用水户监控,合川、永川等12个区县创建为国家级或市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全市节水型社会创建率达30.7%;完成200余个项目和规划节水评价,累计完成节水型高校创建16所,创建率达23.5%,建成节水型企业220余家,11家企业评选为年度市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6家公共机构荣获“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称号。
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在垫江县等区县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回用,主城都市区建成投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设施24座,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5.3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0.74亿立方米,利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