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贵州:野生动物伤人将由政府“埋单”

2021-02-04 14:46:11  来源:新华社贵阳

新华社贵阳2月4日电(记者刘智强)近年来,贵州纵深推进“大生态”战略带来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大幅提升。但随之而来的是,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也逐年增加。为此,贵州省林业局出台补偿办法,明确野生动物伤人将由政府“埋单”。

为更好保护野生动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州省林业局近日出台《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明确了补偿实施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补偿程序。

办法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救治费由政府进行全额补偿,误工损失按所在地平均工资计算,残疾补偿金按平均工资的1至10倍计算。造成财产损害的,畜禽、特种养殖动物受伤的,按所在县上年度市场价格20%进行补偿,死亡的,按市场价格50%进行补偿;农作物、经济作物、经济林木损害的,按照所在县上年度该类农作物或者经济林木市场平均价格的50%补偿。

办法还规定,受害人在30日内提出补偿申请,经依法认定并调查核准后做出是否补偿决定,确定补偿的将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及时将补偿资金一次性拨付给申请人。(完)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