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3月31日讯(记者 张程)今日,重庆市政府举行“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表示,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延期纳税条件
特殊困难是指以下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无论其属于哪个行业,都可以依法、据实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操作方面
目前,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网上申请,纳税人通过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资料的电子影像文件,完成申请提交;二是通过代办转报,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代纳税人向重庆市税务局转报;三是通过线下申请,纳税人可前往重庆市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即重庆市税务局办公楼646室,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注意事项
一是注意提交时间,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二是提供正确、完整的申请资料,包括填写正确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如果是代理申请的,还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