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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低应急级别 戴口罩测体温等问题按条件执行

2020-03-24 21:21:17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城乡统筹发展网3月24日讯(记者 钟必攀)25日0时起,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将从二级调整为三级。在今(24)日召开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罗蔺通报了有关情况。

罗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要求,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24日24时起,将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

罗蔺介绍,调整重庆市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主要依据,首先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其次是重庆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自2月25日以来,重庆市已连续28天无本地新增病例。3月15日,重庆市实现本地确诊病例、住院病例“双清零”。3月20日,按照国家分区分级划定标准,重庆市所有区县风险等级均调整为低风险等级。

此外,重庆市至今未发生因复工复产复市引起的确诊病例。随着境外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的增多,虽然给疫情防控带来了不小的输入性压力,但是由于重庆市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实现有效的闭环管理。目前仅发生2例确诊病例,未发生境外输入疫情导致的本地传播病例。

经专家综合研判,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慎作出了应急响应级别下调的决定。

谈到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的工作重点,罗蔺表示:

保持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不变。继续保留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领导机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各区县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可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继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继续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对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先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筛查,对检测结果异常的,立即送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置。对检测结果正常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继续严防国内重点地区疫情输入。对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管理。继续严防疫情在重庆市内局部反弹。要强化疫情监测,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筛查和社区、单位健康管理,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报告,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针对公众关心的几个问题,罗蔺在会上也作了介绍:

关于佩戴口罩的问题。专家建议,以下七种情形,市民仍需要佩戴口罩:1.具有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有感冒症状的人员;2.到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4.到汽车站、火车站、轨道交通车站、机场、码头、超市、商圈、影剧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的人员;6.从事餐饮、百货、环卫、理发等近距离服务的人员;7.其他按照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关于体温检测的问题。在交通检疫点、机场、火车站、码头、长途客车站、轨道交通车站、医疗机构等继续开展体温检测。其他场所一般不再开展体温检测,若需要开展体温检测的,由各区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学校复学复课后的体温检测问题,另行规定。

关于外地来渝返渝人员隔离的问题。对境外和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实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凡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实行互认,不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罗蔺表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后,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加快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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