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网2月25日讯(记者 赖义羡)在今天举行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通报了市委政法委日前出台《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相关情况。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对日前出台的《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作了相关情况通报。
《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一是突出法律服务的“全天候”“一站式”“全覆盖”,比如通过各级法学会、律协组织法律专家和律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讲咨询,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和抗疫一线人员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等等;二是突出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实时性、高效性,比如进一步缩短户籍、交通、证照等审批时间,对特殊情况提供急事急办服务、上门服务,为畅通物流、人流,对企业返岗员工、重要物资运输实行专门服务;三是突出服务保障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比如通过热线电话、“两微一端”等方式实现诉讼和服务活动线上办、网上办,积极推进在线远程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措施,努力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保障。
针对在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自救过程中劳资双方可能面临一些具体困难、产生一些矛盾纠纷,《意见》明确了涉及企业和员工的民商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处理中的相关法律适用、政策理解的具体规则,健全落实诉调对接、裁审衔接机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按法律、政策达成和解。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快速审理、专案专执。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风险、漏洞,以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李丰川介绍,《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确保纠偏查错。针对企业特别关心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和限制人身自由问题,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得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和资金,加强对涉企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必要性审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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