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条条干货!重庆12条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

2020-02-22 18:13:51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城乡统筹发展网2月22日讯(记者 彩虹)近日,重庆推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的十二条政策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二条政策举措》),进一步聚焦农业农村保供增收和春耕生产,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在今天举行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宏对《十二条政策举措》做了详细解读。

据杨宏介绍,《十二条政策举措》虽然条数不多,但是条条都是干货,市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金融机构倾囊相助,千方百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促发展提供支持保障。概括起来《十二条政策举措》主要内容归结为四个方面:

在财税支持方面提出3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允许区县调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用于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贴费,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优惠。

金融支持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加大融资纾困力度、加快农业保险理赔进度。 比如,对复工开工急需资金、单户总量不高于100万元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受理申请,即申即审、优先放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单户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10%以上。

产销对接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畅通运输绿色通道、优化产销对接服务。比如,快速办理“农产品及农业物资通行证”,按需申领、即核即发、凭证通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线上销售2000单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快递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均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5条措施。包括支持农业企业优先开工、切实保障用工需求、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重点农业企业指导员制度、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租金等。

杨宏表示, 《十二条政策举措》的出台,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意义重大,恰逢其时。有利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促进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态势是良好的、有序的。截至2月21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复工率66%。后续工作中,我们将为重点农业企业复产复工进行点对点、菜单式的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政策举措出台掷地有声、落实有力有效。


相关推荐:

重庆分级分类管理保春耕 压实市民“菜篮子”

注意!重庆这四家企业生产的消毒液不能买!

农村环境如何消毒?专家:无需对马路、街道、广场等外环境大面积消毒!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