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重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戴口罩

2020-01-30 09:50:30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今日发布通告,自 2020年 1月 29日起,乘坐重庆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应戴口罩乘坐。通告称,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为了维护广大乘客切身利益,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交通流动环节传播,现通告如下:

一、自 2020年 1月 29日起,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长江索道、两路口皇冠扶梯、班线客车、轮渡等,乘客应戴口罩乘坐。

二、对于没有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营运人予以劝返。对于不听劝返的,营运人有权拒绝乘客乘坐。劝返过程中,乘客扰乱运输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从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同时提醒:为了广大市民健康,阻断病毒,请市民在其他公共场所也戴好口罩。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阻碍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