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分别从16%、10%下调至13%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