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蓝色产业”的绿色转型——2018年全国渔业渔政工作综述

2019-01-11 11:33:33  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记者韩超

“过去一年,全国渔业渔政系统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安全、融合、开放、规范发展,渔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生态养殖业绿色发展新业态助力精准扶贫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基础。2018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划编制发布任务细化到县。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1172个水产养殖重点县完成规划编制工作,487个县完成规划发布工作。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行动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共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60个、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0个。

大型智能养殖装备试验示范不断推进,世界最大的全潜式大型网箱、亚洲第一大深远海智能网箱“深蓝1号”在山东成功建造并下水。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支持浙江、山东等8省市推广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持续加强,全年未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平稳向好,全年未出现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6%。

深入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2018年全国17个省份申报创建示范区45个。《中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报告(2018)》首次发布,总结提出稻渔综合种养五大发展阶段和稻鱼、稻蟹、稻虾、稻鳖等7大类24种典型技术模式。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加400余万亩、增幅超过15%,总面积达3200多万亩,稳定1600万吨优质稻谷和100多万吨生态水产品产量,带动农民增收超过550亿元,稻渔综合种养被群众喜称为“小粮仓、小银行、小水库、小环保厂”,产业进入高效发展阶段。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扶贫蓬勃展开,云南红河州、内蒙古兴安盟、黑龙江泰来、贵州铜仁和遵义、陕西延安、四川老凉山等地积极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导与培训,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湖南永顺县颗砂乡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扶贫项目示范,取得“亩产千斤优质稻、亩产百斤生态鱼”的佳绩。

《2018年渔业扶贫及援疆援藏行动方案》发布,全国渔业扶贫及援疆援藏工作会议召开,成立渔业科技援藏工作组,举行渔业科技援藏启动仪式,推动构建资源养护和特有鱼类产业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对定点扶贫地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新疆、西藏以及广西三江、云南红河等大力开展渔业产业扶贫技术示范。

“双控”、“限额”、“禁捕”执法严了资源多了

目前,全国深入推进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双控”,减船转产工作正在顺利实施。2018年7月,全国首次渔船集中拆解活动在广东举行,转产渔民现场喜领减船补助资金。截至去年底,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0亿元用于支持减船转产,全国共完成渔船拆解1.7万余艘、压减功率100多万千瓦,分别完成“十三五”压减目标的86%和69%,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海洋捕捞渔船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初步遏制。

同时,《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修订发布,对渔船管理和捕捞许可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启动渔船分类分区管理,实行以船长为标准的渔船分类方法,下放小型渔船“双控”指标制定权和管理权,明确以底拖网禁渔区线为界进行渔船分区作业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建造、购置、报废、船籍港管理制度。

浙江浙北渔场梭子蟹、山东莱州湾海蜇、辽宁普兰店对虾、福建漳厦海域笼壶作业、广东珠江口蓝蛤限额捕捞试点全面启动,捕捞量控制、专项捕捞、定点交易、渔获物统计和监管、观察员派驻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首次启动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各地开展自查和交叉执法,聚焦禁用渔具和违规使用拖网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执法,全年清理取缔违规渔具50万余张(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等目标。首次发布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填补了黄河流域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政策的空白。首次发布重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管理规定,公布带鱼、小黄鱼等15个品种最小可捕规格,规定单航次渔获物中幼鱼最高限制比例,切实加强幼鱼资源保护。

资源增殖放流深入开展,第四届“全国放鱼日”活动在江西鄱阳湖举办,全年增殖放流苗种超过300亿尾。增殖放流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设立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违规通报制度,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为养护渔业资源、打击不法行为,“亮剑2018”渔政系列专项执法内容扩大至9领域,首次开展黄河全流域、国家级保护区、近海养殖水域滩涂、海洋渔船规范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了海洋、大江大河、内陆边境交界水域和重点水域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全覆盖。

黄河禁渔执法行动首战告捷,首次实施黄河全流域禁渔执法,沿黄9省(区)统一部署、同步行动。伏季休渔执法行动保持“最严”,加强异地休渔渔船管理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办,通报十起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沿海11省(区、市)开展交叉执法督察活动。各地查办违法违规涉案人员1.09万人,没收违法渔获物3867.56吨。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745艘,开展公开拆解活动345场。查处电鱼案件1.10万余件,没收销毁电捕鱼器具2.30万台(套)。

蓝色粮仓高质量发展渔业“走出去”步子更大

以海洋牧场建设为重点,推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召开首次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明确以我国近海“一带”和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多区”为重点的海洋牧场布局。发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价办法》,加强海洋牧场后续监管。截至2018年底,共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86个;中央财政补助16.9亿元支持70个海洋牧场建设,打造海洋牧场海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响亮名片。目前,全国已建成海洋牧场233个,投放鱼礁超过6094万空立方米。

《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简称“《规划》”)正式印发,提出建设中心渔港64座、一级渔港85座,渔船安全避风容量从14.53万艘渔船增加到21.43万艘渔船,有效避风率从10级避风水平的43%提升到11级避风水平的70%,推动形成10大沿海渔港群、93个渔港经济区,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增万亿产值的产业规模。作为国内首个全国性沿海渔港建设规划,《规划》还首次提出渔港经济区的概念,标志我国沿海渔港建设和渔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远洋渔业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零容忍”态度对经调查核实的32家违规远洋渔业企业、59艘违规渔船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取消或暂停发生重大违规事件的5家远洋渔业企业从业资格。建立远洋渔船专家论证制度,经公开申报、专家论证、择优批准,在部分海域适度增加船队规模。

2018年,双边远洋渔业合作深入推进,举办了首届中国—塞拉利昂渔业混合委员会会议,举办第一届中国—坦桑尼亚桑给巴尔渔业联合委员会会议,签署首份中桑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南极磷虾资源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成功派船赴南极海域58区实施探捕。

周边渔业合作不断加强,开展中俄边境水域、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中越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投放鲟鳇鱼、大小黄鱼等各类苗种8000多万尾(粒),共同养护渔业资源,强化我与周边国家合作正能量。开展中俄、中韩、中越、中日渔委会谈判,积极维护我周边渔业权益,稳定周边水域渔业秩序。

多边渔业合作不断扩大,突出全球渔业治理的“中国声音”。双边渔业合作不断拓展,突出渔业服务外交大局。向菲律宾赠送第二批东星斑鱼苗和淡水鱼苗,参与中菲南海问题磋商机制,开展中菲渔业技术培训和合作交流。开展渔业大国双边对话磋商,推动建立中欧海洋蓝色伙伴关系,签署中斐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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