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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标准重划 户籍制度调整空间有望扩大

2014-11-24 09:27:34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熊海鸥

时隔25年,我国城市规模标准重新调整,除了16城市划分为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都将被降级成大城市以下。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包括北上广在内的特大城市要严格控制人口布局,更多的大城市和中小城市户籍制度将有望更加灵活。

对比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的划分标准,特大城市人口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大城市人口下限由50万提高到100万,中等城市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小城市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公布的2010年城市(镇)数量,意味着将有16个50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城市被重新定义为特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天津、武汉、西安等,这里面既包括一线城市,也包括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不过,也将有多达380个5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则成为小城市。

城市规模划分的改变也有望使不同城市类型的人口政策发生调整。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发展城镇化中,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分析人士认为,今后南京、天津、武汉等在内的16大城市也有望按照特大城市的要求,严控人口。但长沙、云南这类被归档为大城市的省会城市人口落户政策调整将更有空间。

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表示,除了北京、上海、广州这类超大城市需严控人口外,其他满足500万以上的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都将严把人口落户关。“严控人口的城市也不是绝对的不引进人口,比如南京,还是会引进符合自身产业结构需要的人口。”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说,按照这一标准,很多中西部省会城市也不再是特大城市,这将给这些城市人口政策提供更大自主权,有助于缓解特大城市的人口压力,使得区域发展向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不过,要吸引人口最重要的还是城市产业发展水平和配套的公共服务。

也有专家指出,按照以前湖南、安徽、山东等不少省份把省内多个城市打造成特大城市的构想,其相关规划也将面临调整。“毕竟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标准和500万人口的标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今后特大城市发展规划从数量上将大大减少。”单菁菁表示。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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