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曾某等人来奉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重庆的某广告传媒公司把钱骗了,接报后,经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于2015年4月22立案侦查,现查明:重庆某广告传媒公司奉节办事处主任刘某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承诺给付月利率2.5%至3.5%不等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以投资山东东明县旧城改造项目为由,通过群众间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对象的四十余人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利息支付至2015年2月,本金尚未归还。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奉节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刘圣宇 唐德平 本网记者 钟必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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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爱莎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