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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三个明确”推行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

2017-03-27 14:01:23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作者:SystemMaster  阅读量: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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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三个明确”推行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 有力畅通市场主体退市渠道

一是明确适用对象,推进强制注销工作。针对经营者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经实地核查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的、明确表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愿申办注销登记的、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四类情形,积极推进强制注销工作。二是明确收集证据,完善强制注销手续。要求登记部门严格审核强制注销的材料,对于经营者死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出具的死亡证明;经营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有法院判决;连续两年未报送年报的需对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制作《现场检查表》,并由见证人签字;明确表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又不愿申办注销的,由监管人员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登记依法被撤销或依法被吊销的,只需提供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相关法律文书。三是明确公示方式,规范强制注销工作。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优势,将拟强制注销公告、强制注销决定均在该平台对外公示,做到一个平台对外、一个窗口查询。同时,针对个体工商户能举证证明其不能被强制注销的,可申请解除,予以恢复,赋予救济途径,积极推动依法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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