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石柱县“四到位”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机构到位。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公室,确立河库牵头管理部门,形成“河长+河长办+牵头部门”管理模式。二是人员到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由县委书记任总河长,县长任副总河长,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县河长。三是责任到位。全县29条主河流、602条支流、38座水库全部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四是经费到位。将河长制专项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投入1500余万元,完成2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