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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

2017-07-06 10:02:42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SystemMaster

重庆晚报讯 (记者 周小平 通讯员贾艳霞)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困难群体医保报销以外的医疗费用实施分段分档救助。

市民政局介绍,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由区县政府根据政策覆盖对象的人数,按照人均100元左右标准设立,救助对象为1+9。

1,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2015年来脱贫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仍然享受该政策。

9,指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三无、五保、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具体分为重点救助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孤儿。

救助对象发生医保目录外的自付费用,占总费用不超过30%的,对其自付费用予以救助。超过30%的,对自付费用30%以内的费用予以救助。

救助对象不同、自付费用额度不同,救助标准也不相同。原则上,单次自付费用3000元以上的可享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分4个段救助:自付费用3000元至1万元的,对重点救助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分别按25%、20%的比例救助;1万元至3万元的,分别按30%、25%比例救助;3万元至5万元的,分别按35%、30%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分别按40%、35%比例救助。若遇重、特大疾病,目录外自付费用超过总费用30%的患者,经区县审核认定后可以适当调整救助。

市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已下拨市级补助资金1亿元(其中民政救助对象5000万元,建档立卡扶贫对象5000万元)到区县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区县配套资金1.9亿元,资金投入进度完成97%。累计救助22258人次,支出救助金4232.09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对象19765人次,支出救助金3837.81万元,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493人次,支出救助金39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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