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业支持改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彭水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30元
中国彭水网 (记者 陈兴盛) 8月31日,记者从彭水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会上获悉,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食大户每亩补贴230元。
据悉,今年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包括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种粮大户补贴。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补贴标准为当年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当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的余额,加上历年补贴结余资金总额,然后除以全县当年一般农户的总面积,取一位小数即可,当年结余的资金留作下年滚动使用。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50亩以上,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等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在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总额中列支,每亩补贴230元。
编辑:波波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