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市国资委拟定取消下放授权41项监管事项,内容涉及市属国有企业转让、内部资源整合、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等内容。
在41项监管事项中,取消了21项。
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其中包括,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减少薪酬管理事项,取消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以及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点骨干子企业和集团本部的年金方案等事项审核审批,重点加强事后备案和规范指导。
下放了12项监管事项。
将市属国有企业所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流转、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非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事项,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边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记者 黎胜斌
编辑:波波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