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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报案控告酒吧领班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

2013-08-07 11:37:41  来源:网易娱乐  作者:小易

网易娱乐8月7日报道(文/小易)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梦鸽状告的对象疑为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及的酒吧领班及经理。

此前有媒体报道,当晚李某某和朋友来酒吧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而案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曾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李某某父李双江还公布了酒吧人员发送的短信,并指受害人杨女士敲诈勒索50万元。对于是否存在该短信,兰和曾在接受采访时予以证实,但表示该短信并非李的父母公布,敲诈事实是否存在还需再求证。

兰和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受害人的身份在本案中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因素,因为身份决定她的行为。”而早前就有媒体报道称,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网上曝出案件细节,称自己曾给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搞出个“案中案”,将矛头指向“酒吧老板强迫妇女卖淫”,即可让案件翻盘。

但事发酒吧负责人也曾经自辩:该酒吧绝无介绍卖淫等服务,受害人杨女士只是酒吧的客人,跟酒吧无工作关系。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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