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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 重塑乡村价值

2013-10-24 09:28: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鲁可荣 

由浙江师范大学和发展中国论坛主办的“纪念农村改革35周年暨近现代(百年)中国名村变迁与农民发展”学术研讨会于20131018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党校,民革中央、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博物馆、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院、德州市委以及周台子村、花园村和小岗村等40余名代表参会。与会代表围绕“近现代(百年)名村变迁与农村发展”、“农村改革35年来的名村变迁与农民发展”以及“农村改革35年来的成就和未来改革”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近现代(百年)名村变迁与农村发展

会议认为:开展近现代中国农村变迁与农民发展研究意义重大。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农业大国、将来要发展成为农业强国,不能没有农业发展史、农村变迁史和农民发展史。为农业、农村和农民著历史,不仅是完善新中国史学研究体系的需要,更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谋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总结历史、探索中国“三农”现代化的未来道路、战略和政策,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组织力量加强研究。本次会议上,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RCC)研究团队发布了“近现代(百年)农民发展研究成果”、“毛泽东《兴国调查》中八个农民家庭跟踪调查研究成果”、“中国名村变迁与村域集体经济发展研究成果”、“民国乡村思想史研究成果”。

RCC研究团队认为:农民发展是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不断获得、不断满足,生存保障条件不断改善的过程;是经济增长带来农民物质生活持续改善的过程;也是社会发展带来农民的社会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车裕斌教授领衔的课题组据此构建了农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选择1911年、1936年、1953年、1978年、2011年五个历史时点的历史数据,对百年来农民发展进行了定量评价,得出下结论:近现代(百年)中国农民发展的历史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建国前的停滞发展阶段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快速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民在生存保障、物质生活、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民发展逐步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当前,我国农民已经步入均衡发展周期;着力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多种途径为农民提供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积极改善农民的食物结构,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农民全面均衡发展必须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RCC团队的另一项研究成果证实: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农村经济社会以及农民发展是翻天覆地的,农户经济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转变。鲁可荣教授通过对毛泽东《兴国调查》中八个农民家庭变迁及生产与生活发展的回溯比较发现:农民家庭从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生产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的现代小农生产转变;产业结构由家庭化的纯粹小农经济向非农经济为主农业兼业化转变;家庭生活水平从难以养家糊口到基本维持温饱向生活宽裕迈进;家庭消费结构从生存型消费向健康享受型消费转变;农民生命健康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而且逐步完善。但是由于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而产生的农村留守人群问题和农村“空心化”问题,家庭生活方式的“城镇化”产生的农村资源环境问题,传统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及农业兼业化难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等问题导致了传统农业型村落转型与农民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在急剧的生产方式转型和制度变革过程中,如何实现欠发达的传统农业型村落的成功转型与农民的全面发展成为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

RCC认为:集体经济长久存在是人类遵循适者生存法则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人们的行为偏好或意识形态的强制。在当今中国社会思潮中,人们对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的误解越来越深,以至于影响了当前我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王景新教授的研究结果显示:当前我国行政村域已具相当规模,农户家庭经营收益普遍有保证,为长期稳定地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是,村级集体经济却普遍贫穷,多极分化严重,与维持村级组织基本正常运转和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所需要支出快速增长趋势相比较(年均纯收益不能低于10万元),有不低于70%的村即组织运转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尚需依赖转移支付来维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刻不容缓。

农村改革35年来的名村变迁与农民发展

与会专家指出:农村改革35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尤其是各具特色的名村变迁与发展集中彰显了农村改革和农民发展的巨大成就。来自农村“大包干”发源地的小岗村、河北名村滦平县周台子村、著名经济强村浙江东阳市花园村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村的变迁与发展历程、发展模式及其成功经验。

小岗村党委副书记于谦介绍了农村改革以来小岗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尤其近年来,小岗村认真贯彻十八大确定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采取科学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带动等创新措施,积极探索改造传统农业、多措并举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开展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著名经济强村浙江东阳市花园村党委书记邵钦祥回顾了花园村30多年的发展历程,并总结了花园村转型发展的成功经验在于:坚持走科技兴村、创业创新之路,坚持推进新型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科技、旅游、文化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河北名村滦平县周台子村党委书记范振喜介绍了农村改革35年来周台子村从一个塞外贫困山村发展成为北方经济强村的转型之路。其成功经验在于:坚持“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充分盘活土地资源,通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使土地增值,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结合村情有效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加大对村落文化、科技、生态等方面的建设。此外,山东德州小城镇德州研究中心史好泉主任还介绍了德州市从撤乡并村到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和农村社区同建的做法和经验。

与会代表认为,小岗村、周台子村、花园村自农村改革35年来的巨大发展变化,集中反映了中国农村改革以来的农业现代化、村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的成果,他们的实践,拓展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证明并丰富了具有世界意义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理论,为发展中国家的村域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山东德州的农业产业园区和农村社区同建(“两区同建”)的做法和经验,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破解农业现代化滞后、农村相对于城市现代化的衰落、农民的农业规模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等难题,以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批示精神,推进中央要求的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工作,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农村改革35年来的成就、问题及未来改革与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的亲身工作经历或研究心得,围绕农村改革35年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未来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段应碧认为,35年来的农村改革主要是对农村三个方面的制度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一是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实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培育了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把农户变成了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改革计划经济制度,特别是计划购销制度,在农村形成了市场体系,让农民进入工商领域,给农民发展开辟了新的机会;三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十八大报告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段应碧认为,在新型“四化”同步发展中,新型城镇化应该有三条道路:第一,能够带动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第二,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及中心镇,促使农民就地“市民化”。第三,要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系。王瑞璞认为,35年来的农村改革带动了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和整体性改革。针对农村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和继续推动农村发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宋洪远系统地回顾了35年来农村重大改革的决策机制与决策过程,总结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乡村治理机制、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农村土地制度、市场制度、财税与金融制度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与创新,认为中国农村改革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战略转型和发展:从传统农业转变成建设现代化农业、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到加强农村社会建设、从实现农民经济利益到保障民主权利、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到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与会代表认为,应该立足于农村改革35年来的巨大成就,结合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继续探索与深化各项改革。张晓山指出,在下一步的农村改革中,应该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村民自治,正确界定村委会和新型农村社区的关系与职能,明确村委会、社区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建设与农村社会管理等。此外,与会代表认为,为了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应该要继承和弘扬农耕文明、加强村落文化建设、重塑乡村价值、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以及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经济,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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