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我乡在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展了《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颁布1周年专题学习会,机关全体职工、乡直属单位全体职工、村(居)干部和本土人才参加学习。
会上,党委书记范建明以《明责履责的“标尺”,失责问责的“利器”》为题,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从如何理解出台《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如何把握《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以及如何运用《实施细则》推动工作3个方面,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解读,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
范建明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要想法设法把责任落实下去,时刻紧绷信访稳定的弦不放松,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以责任落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要把学习《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三是要深入调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做到勤调查、勤总结、勤走访,对有可能引发信访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把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努力实现信访零上访,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