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摔倒老人,是扶还是不扶?这个问题要是放在以前大家还是会犹豫再三,如今新的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5月21日,永丰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石丰村为村民宣讲新《民法》的亮点内容。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与群众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例如: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父母不尽责是否可以撤销监护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从10周岁降到了8周岁等等。最后,工作人员告诉大家,从胎儿时期到老年这一生中会遇到的麻烦事都可以在民法总则中找到法律依据,新的《民法》将为我们的一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