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旅游局获悉,今年清明节3天(4月5日-4月7日)全县共接待游客19.77万人次,同比增长25.21%,旅游收入达7000.52万元,同比增长45.77%。无有效旅游投诉及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清明节期间,我县各景区(点)共接待游客3.95万人次,同比增长25.6%,景区门票收入119.32万元,同比增长23.98%。其中:白帝城·瞿塘峡景区接待游客1.28万人次,同比增长36.06%,景区门票收入102.46万元,同比增长29.78%。天坑·地缝景区接待游客0.27万人次,同比增长7.9%,景区门票收入11.16万元,同比增长24.28%。全县乡村旅游景点累计接待游客3.42万人次。县城宾馆住宿入住率达85.5%。
据了解,节日前夕,县旅游局有针对性地对县内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等涉旅企业开展了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就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清明假日旅游特点,重点对旅游包车安全和森林防火监管做好预警和安全管理,整个“清明”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
该局通过奉节旅游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县内重点景区(点)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和假日赏花游览线路。节日期间,县内旅游市场秩序井然,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县旅游局在节前及时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游客接待服务工作,对白帝城·瞿塘峡和天坑·地缝等重点景区客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旅游警察、旅游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各类涉旅投诉,节日期间无有效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案件发生。
“自驾家庭游占据主导,赏花旅游倍受热捧,文明旅游已成风尚。”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明节是祭祖扫墓和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对于假日的安排也日益丰富,除祭扫先人追思逝者外,踏青赏花、举家出游已逐渐成为新时尚,外出返乡的市民在扫墓后与亲友结伴在周边游玩,形成了“扫墓+出游”的休闲方式。加之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继续实施,县内各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自助游、自驾游人数明显攀升,自助自驾游散客成为假日旅游的主力军。
据悉,清明期间,草堂镇、青莲镇、永乐镇、鹤峰乡等乡镇开展了“万亩李花·香飘如雪”“人间四月·桃李芳菲”“一夜春风·万树梨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为主题的系列赏花旅游活动,吸引市民和游客驻足观望、拍照留念。
县旅游局还通过奉节旅游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立旅游咨询点及免费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同时督促景区业主在重点旅游景区(点)设置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站,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公益活动,及时劝阻乱刻乱画、乱吐乱丢、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该负责人说,节日期间,县内各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较往年明显减少,出行游客严格遵守秩序,有序排队购票,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旅游承诺,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绿色旅游已成为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