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查处一起“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15时许,交管支队册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工作时,发现车牌号为渝Axxxx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存在异常。经核查,驾驶人蔡某某于2023年3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蔡某某目前系“失驾”人员,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蔡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黔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如果已不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发现“失驾”再驾行为,请及时劝阻,若其执意上路,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文/余安 图/黔江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