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的金石广场,一场别开生面的“文明养犬·共筑和谐”主题宣传活动热闹开展——民警手持《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居民讲解新规要点;宠物医院志愿者为萌宠体检;社区“养犬达人”分享遛狗牵绳小技巧……这场由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共同举办的活动,正是九龙坡警方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推进文明养犬普法宣传的生动缩影。
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89条针对养犬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简单来说,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养犬人的三大核心义务。”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专管民警汪洪现场解读道,“一是安全责任,二是文明义务,三是责任兜底。”
据了解,在110接报涉犬类警情中,“未牵绳犬吓到旁人”“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占了多数。“新规实施不是为了‘禁犬’,而是通过明确责任边界,引导养犬人从‘被动约束’转向‘主动文明’。”汪洪强调,警方将联动相关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
为确保新规入脑入心,九龙坡警方日前启动文明养犬专项宣传,围绕人员密集的社区、公园、商超等重点区域,打造“流动课堂+固定阵地+互动体验”的立体宣传模式。
在石桥铺街道,民警谭卫东带着“文明养犬公约”展板走进社区,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现场说法,台下居民纷纷点头:“原来不牵绳不只是不文明,还真要担法律责任!”
在二郎街道,警方联合宠物医院把文明养犬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除了发放《养犬登记指南》《狂犬病防控手册》,还现场提供犬只疫苗注射、体表检查等服务。“我们特意选在周末人流量大的时候开展活动,就是希望让更多养犬家庭参与进来。”
此外,九龙坡警方还创新推出“线上+线下”联动模式:通过“平安九龙坡”新媒体矩阵开设普法小课堂解读新规;在小区电梯屏、社区公告栏投放“遛狗牵绳”“及时清便”等温馨提示;联合物业进圈入群,定期推送政策解读和文明养犬经验。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微窗口’,更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一环。”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联合多部门完善“养犬登记—日常监管—纠纷调解”的全链条管理机制,“让我们共同践行文明养犬,让‘人宠和谐’成为城市生活的温暖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