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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5-08-28 11:35:24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作者:文/张晓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近年来,重庆市在培育创新主体、发展科技金融、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同时通过实施“双倍增”行动、打造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企业主导研发等多项务实举措,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8月,全市累计培育科技型企业65632家,其中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761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86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4家、科创板上市企业3家。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完善科技企业梯次、链式培育机制,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机制,以“四链”驱动重庆企业科技创新常态化发展。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持续完善创新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只有不断健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才能最大化发挥创新势能。

一是提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聚焦“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持续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

二是细分企业类型精准施策。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招商引入及培育孵化。提高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实效性和精准性,“一企一策”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孕育科创板上市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打造一批“渝字号”科技领军企业。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各类科创政策落实落地,营造支持企业创新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服务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与体系。加快构建技术转移平台,着力培育技术转移经纪人和技术转移专员。建立全市科技成果汇交发布机制,上线“成果快转”应用,常态化举办科技企业进高校、科技成果进区县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高效对接。切实提高技术需求方与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对接磋商效率,推动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在渝就地转化。

完善科技企业梯次链式培育机制,夯实新质产业链

实体经济是产业创新的根基,要发展壮大新质产业链,需打通传统与未来的堵点,推动形成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融合发展、双向赋能格局。

一是完善科技型企业评价标准。对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标准,逐步提升科技型企业入库标准,实施科技企业梯次、链式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二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将后备库企业名单通过线上推送至各区县,助推区县提前谋划、重点培育,对标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强链、补链。

三是健全科技领军企业成长库遴选标准。遴选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并重点培育。同时,支持企业多元化创新发展,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是构建完善科产融合孵化培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推广明月湖科创园模式,提质发展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助力新兴科技产业孵化,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势赋能。

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强化企业资金链韧性

构建完善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完善长期资本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政策,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特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对建设科技强市、金融强市意义重大。

一是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构建数字为纽带、项目为引导、信贷为支撑、企业为主体的“数字+项目+信贷”服务模式,为科技企业注入创新资金活水。

二是丰富投资形式。落实种子基金管理办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平台,投向创新性、引领性、高成长性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三是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持续完善重庆“产业+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落实知识产权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灵活融资模式,常态组织投融资路演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上市。

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助推科创人才链式增长

人才链是实现“四链”融合的基础、主体力量,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是助推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驱动力。

一是汇聚各方资源支持企业引聚人才。深入实施“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聚焦先进制造业引才、育才、用才,鼓励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和高端研发机构引进高端人才。

二是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机制。推动落实“引在高校、用在企业”引才模式,赋予重点用人单位相应的引才自主认定权。坚持需求导向,紧扣全市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争取海外人才来华出入境便利政策,推动海外高端人才落户。

三是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为人才和创新团队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全方位服务,提升人才获得感,确保科创人才“引进来、留得住”。

文/张晓冉 审核/刘辉

作者系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高级经济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2BFX08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信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4SKGH09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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