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段时间以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管支队采取日常管控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酒后驾驶、驾校违规教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教练车违规教学 责令整改并处罚
驾校教练本应以身作则,传授安全驾驶理念,却有教练罔顾规定擅自进行违规教学。8月12日上午,分局交管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在大滨路巡查时,发现一辆行驶缓慢的教练车。经查,该车系某驾校教学车辆,由未取得驾驶证的学员在非指定路段练习驾驶。
该路段车流密集、路况复杂,沿线摊贩众多,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教练田某为图方便,私自更改教学路线,严重违反教学规范。民警依法对田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驾校限期整改。
大渡口交警强调,驾校及教练员应严守教学路线,杜绝违规操作,共同维护教学安全和交通秩序。
货车无号牌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
8月5日上午,分局交管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张家俊在华福大道(大渡口段)开展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绿色重型自卸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查,驾驶人马某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民警现场对其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指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不悬挂号牌既违法也不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民警依法对马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本以为不挂牌照就不会被查,没想到还是被逮了个正着。”面对处罚,马某懊悔不已。
大渡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时刻牢记“开车不饮酒,喝酒不开车”,心存侥幸不是幸运,不踩红线才能长久平安。
生日酒驾存侥幸“处罚+教育”显温度
8月3日深夜,大渡口区西城大道陈家阁立交附近,一辆未佩戴头盔的黑色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掉头,引起民警注意。拦停后,民警发现驾驶员胡某身上带有酒气。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值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正值胡某生日,聚餐饮酒后自以为夜深后不会有警方检查,便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不想竟被查获。警方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处理过程中,民警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劝导,强调“开车不饮酒,喝酒不开车”的重要性,让当事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
危化品违规进城大数据精准查缉
8月12日9时许,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分局交管支队发现一辆装载易燃液体类危化品的小型货车违规驶入城区核心区域。勤务一大队民警迅速出击,3分钟内在尚宾大道路口成功拦截该车。
经查,驾驶员蒋某为节省时间,明知该区域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仍冒险抄近路行驶。民警依法对蒋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开展安全教育。
接下来,大渡口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为群众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