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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交巡警开展“摩、电”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2024-09-26 16:23:39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切实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近日,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携手人保财险石柱分公司在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正驾乘“摩、电”车交通违法陋习,全力守护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为做好此次“摩、电”车交通违法整治活动,石柱公安交巡警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任务。

此次整治以交通违法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路段为管控重点,分别在城区中医院路段、南宾尚城路段、遇见书城等路段设置集中执法整治点,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变道、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禁行、违法安装遮阳伞(篷)、非法改装、无证无保险等一些常见性、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控查处。

与此同时,警保联动,依托路面执法整治站(点)分别设置了“马路学堂”,通过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向现场查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危害性讲解和守法教育。

为营造宽松、包容的执法整治环境,传递执法“温度”,整治期间,石柱交巡警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自愿参与交通违法劝导的,允许该驾驶人参与交通违法现场劝导,并将劝导过程拍摄下来发朋友圈,获20人点赞关注者,方可免予处罚。通过一系列“公益减罚”“以宣代罚”等柔性执法,既起到了整治效果,也让人心生暖意,更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有效促进了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和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9月23日,石柱交巡警共出动警力48人,警保联动工作人员21人。期间,查处“摩、电”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295起,为“摩、电”车粘贴车身短语657车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38起,68名交通违法驾驶人参与现场劝导,形成了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战果。(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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