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在G65包茂高速1647KM路段建控区正在修建违章建筑,此处与高速公路之间有隔音墙,日常路面巡查时极不易被发现。
地图显示,该处属于南川区南城街道硫磺社区,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经询问,该违章建筑物是社区居民吴某所建。
吴某表示,自己原有土地已经被征用,但是认为原来的地基还在,空着也是浪费,便想修个杂物间,放日常农具。
执法人员向吴某普及了《公路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向其解释条款含义,告知谈某搭建违章建筑物是违法行为。
吴某辩解道,这个杂物间狭窄,不会影响建控区安全,还会多种点花草来美化。执法人员解释道,维护路产路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对路基和高速公路行车都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要拆除。
最终,通过执法人员说理式执法,吴某表示会按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貌,以后也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感谢执法人员普法宣传。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