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工作提醒】(2023)第24号文件精神,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结合我园实际,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全园范围内开展了关于“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排查治理工作。
其一,加强了对幼儿的日常教育管理。在班主任群进行了相关安排,要求各班务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同事加强孩子的日常管理,严禁将危险性玩具带入园内。
其二,开展了园周边“萝卜刀” 等危险性玩具的排查。在园门口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排查,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为重点,对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进行监督提醒。
其三,采取多种渠道向家长安全做出及时提醒。在家长群内以周末安全告知的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同时,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经对“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排查,我园及周边均未发现“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园将持续开展好相关的教育和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