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9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率督查组一行7人在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冉志明等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文昌二幼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对学校门卫器械、配电室、监控室、应急灯、用电线路、安全指示灯、微型消防站等设施设备进行实地查看;对学校安全制度、安全演练、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排查记录等档案进行现场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校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保障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认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督查组一致好评。
陈红副主任强调,学校要加大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安全演练要规范开展,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努力构建“平安校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校园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