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注意!2021年重庆这些区域禁限放烟花爆竹

2021-02-05 09:33:2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2月4日电(陈雨)4日,重庆警方发布了2021年重庆禁放和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提醒市民切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市渝中、江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大渡口、高新、两江等8个中心城区全域禁放。

另外,渝北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全域禁放。巴南区绕城高速以内的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南泉、界石镇街全域禁放,一品、南彭、惠民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禁放。

北碚区的天生、北温泉、朝阳、龙凤桥、歇马、蔡家岗、童家溪、施家梁镇街全域禁放;复兴、水土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以及东阳街道天府民居南、天府民居北、丹阳、大新、黄桷、大沱口、磨心坡社区,复兴街道的太山、龙门、和源、书院社区和水土街道的和欣家园、和润家园、万寿公租房小区禁放。

合川、铜梁、潼南、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璧山、綦江、南川、万盛等11区的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万州、涪陵、黔江、武隆、开州、忠县、云阳、巫溪、丰都、奉节、垫江、巫山12个区县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

此外,长寿、梁平、彭水、石柱、酉阳、秀山、城口7个区县的城市建成区是限放区域,市民需在“限定的燃放地点、限定的燃放时间、限定的燃放品种”安全有序地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警方已查处2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警方提醒,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