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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用油市场流通现状及建议

2020-12-04 21:20:47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作者系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周於强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由于食用油与食品安全密不可分,说食用油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一点也不为过。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大整治以来,特别是2014年归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以来,食用油安全消费的情况得以很大提升,总体来看,食用油市场和消费主体是安全的。近期,民革江津区委综合六支部部分党员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北碚区、涪陵区、江北区、渝中区、巴南区等地开展实地专题调研,并通过走访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等知名食用油加工企业了解重庆市食用油市场后发现:食用油市场散装油销售现象还普遍存在,散装油包装物杂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围绕重庆市食用油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三个方面,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期对重庆市食用油市场更加规范能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献计献策。

一、重庆市食用油市场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食用油生产情况。重庆市场食用油现有压榨产能6500吨/天,精炼产能4200吨/天,包装产能8100吨/天、罐储能力600000吨,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本市全部需求。本地大型油脂生产与灌装企业的生产及储存能力如下表:

(二)重庆市食用油包装使用情况。重庆市食用油市场年需求量高达78万吨。从现有的流通形式来看,其包含了:小包装用油32万吨、餐饮装用油30万吨、工业散装(罐车/槽车)用油16万吨。从现有的包材规格来看,其包含了:一次性包装用油47万吨,占比60%;散装用油16万吨、占比21%(指以油罐车点对点的形式,直接流向大规模的食品工厂);PE周转桶15万吨,占比19%。

1. 食用油小包装(5L以下规格):小包装食用油主要是进入家庭消费市场,其生产主体是大中型企业和有市场影响或较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大、管理到位、品控严格、执行力强,所以小包装食用油的安全系数是很高。

2. 食用油中包装(5L以上至25kgkg包装规格):中包装主体消费市场是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的食堂和餐饮企业及中小食品厂,其生产企业包含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这个版块消费的产品,只要生产企业是严格按规定规范组织生产的其产品质量也是有保障的。

3. 散装油消费市场:目前,重庆市各消费领域,散装食用油仍在大量流通,用任意容器,无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都在装食用油进行销售,且流通环节多,质量责任无法判定,追根溯源难度大,成本高,给心术不正的人留下了违法的空间,是我市食用油安全消费的最大隐患。

二、散装食用油存的主要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散装油消费的高风险。由于散装油在流通环节的特点,无标准包装,无商标,产品质量难规范;无法进行质量跟踪,流通环节质量责任难以界定;管理跟踪难到位,监管溯源难进行;违法行为有空间,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散装油包装极不规范。重庆市的食用油包装和全国一样,通用聚酯和聚乙烯材料制成的包装瓶桶,就其包装材料本身对食用油是安全的,但聚乙烯材料制成的20kg以上的包装桶,都是循环周转使用,再次装油要进行清洗,清洗用洗涤剂本应是食品级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用工业火碱作清洗剂的现象大有存在,同时清洗后排出的碱液,对水环境是一个极大地污染,清洗油桶的干净程度和该桶的塑化剂迁移风险,也直接影响盛装的食用油品质。更有人利用循环周转桶干违规、违法的事情:将正规企业的产品购入使用后,利用原桶商标,灌入其他食用油销售,这不仅是假冒产品,更重要的是,装进去的油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这现象潜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调研中发现:农贸市场、日杂店、粮油店均有散装食用油出售,用于包盛装食用油的容器五花八门,有瓦罐、旧油瓶、酒瓶、矿泉水瓶、塑料袋等等。

(三)特殊用油添加剂超标。以火锅用芝麻油系列油品为例,多是用芝麻调和油,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国家明令植物油中不准添加化学香精的规定下,部分不法食用油经销商在芝麻调和油中添加化学香精的现象一直存在,这不只是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留下了安全隐患,更重要的是极可能会抹黑重庆火锅这张名片。

三、散装食用油流通的几点建议

装食用油在我国的销售有很长的历史,但近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升,我国的省会及以上城市、众多的中等城市和县级城市,为保证食用油市场的安全稳定,先后都禁止了散装油销售。如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长沙等城市,早已禁止销售装食用油,特别是陕西省从2014年8月1日起,将循环周转使用的食用油包装也全面禁止。重庆市在对散装食用油的流通方面大大落后于全国多数地区。为此,建议:

(一)逐步禁止散装食用油销售。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禁止散装食用油销售将是大势所趋,考虑到重庆市一直有消费散装食用油的习惯,建议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禁止散装食用油销售任务。在此期间,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散装食用油生产、经销商户开展随机抽查,确保散装食用油黄曲霉、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成分不超标,严禁销售变质食用油。

(二)禁止有害包装循环使用。建议食用油包装采用PET瓶、玻璃瓶为主要的灌装材质进行流通,逐步取缔PE材质用于食用油包装和存放容器。散装食用油销售提倡采用PET瓶、玻璃瓶罐装,严禁使用PE材质食用油包装循环使用。

(三)严处食用油添加剂超标。建议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火锅用芝麻油系列特殊油品加强管理,对在芝麻调和油中添加化学香精的现象,发现一例重罚一例,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保住重庆火锅这张闪亮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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