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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微改革”激发基层治理效能

2020-10-14 14:38:26  来源:人民论坛网

大国小鲜 文中配图(彩色logo)

作者:任勇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增加社会福利的基本治理单元,地方政府能否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诉求,不仅关系到各项改革是否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而且也关系政府治理效能的实现。一些地方政府围绕中央出台的各项全面深化改革政策,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积极主动地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以及关联度高的利益问题入手,尤其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一个一个细节、一个一个细微之处地去逐一研究,充分借助已有和正在发展中的各项新兴的技术手段,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和精细管理,提出了各种在实践中管用并且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改进办法和细微举措,可称之为“微改革”方式。

基层治理,关键是实现治理效能提升。我国政治制度有明显的优越性,要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既要固根基,也要补短板,既要强弱项,也要扬优势。“微改革”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地方治理效能、提升地方治理能力,而且能够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其对治理效能的认同,实现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政策互补,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的集成效应,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和更加公平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微改革”能够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有效激发基层治理效能。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环境影响下,地方治理效果往往受到不确定性、复杂性、风险性日益剧增的影响,政府治理成效也会受到政府公共服务的相对单一化、治理主体角色定位不明确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制约。而“微改革”能够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迅速便捷地借助新兴的政策工具来激发政府效能,克服一些不利于政府效能提升的因素。同时,“微改革”往往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提升了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诸如深化原有“一站式服务”“数字政务”等方面改革,就最大程度激发了基层治理效能。

“微改革”能够推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主体实现有效联动,不断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的治理能力高低往往影响着治理效能的实现。从地方实践来看,“微改革”方式的累积推动了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的优质化,通过不断回应人民群众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诉求,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微改革”方式的累积也提高了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积极性,“微改革”通过深入基层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回应群众诉求,构建富有活力的新型治理体系,共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在基层的有效落地。

“微改革”能够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积极性,夯实治理效能实现的认同基础。“微改革”往往集中于社区事务、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政务服务等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领域,并将其触角延伸到群众普遍关注的小事和难事,增加人民群众与深化改革的利益相关度,使得人民群众对治理效能有明确清晰的感知,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所以,“微改革”往往有着较高的群众认同度,人民群众对治理效能的认同感也就是在这一件件可以看得见的“微改革”中得以实现的,以此来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革的热情,可以在解决好群众多层次和多类型服务需求的同时,厚植起治理效能实现的群众基础。

“微改革”通过推行符合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小规模改革,以逐步累积的方式在激发基层治理创新过程中,围绕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采用各种创新方式增加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真正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随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快,未来“微改革”必然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会以此来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持续而有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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