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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今年将开发2560个公益性岗位助推脱贫攻坚

2020-04-08 14:47:45  来源:奉节网

近日,记者获悉,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精神,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援助的可持续性、就业补助资金的可承受力、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和工作重点等情况,今年,奉节县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560个,其中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290个(脱贫攻坚岗2000个)。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是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部新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统称开发主体,下同)开发并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中确定的“十类”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人社部系统中未脱贫人员,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必须动态消零。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重度(1、2级)残疾人,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均按规定重新计算1次。以上人员如有营业执照、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情形的不予安置。

另悉,非全日制岗位人员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目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17元/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42小时,全年累计不超过504小时(以达标工时计算)。全日制岗位人员按月计酬(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目前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700元/月)。(记者 夏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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