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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兵等:数字农业的发展趋势与推进路径

2020-04-02 10:14:54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课题组 王小兵、钟永玲、李 想、康春鹏、董春岩、梁 栋、马 晔

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高级阶段,是我国由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近年来,我国数字农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为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向各领域渗透发展,正在全球范围内开启一次具有革命性的数字化转型。在此进程中,我们需主动适应潮流,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步伐,特别是要面向农村的广阔沃土,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接连出台,农业农村部也相继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推动数字农业发展落地见效。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已经成为我国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数字农业正逢其时

当前,数字农业正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第一,农业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1.2%。其中农村网民规模2.25亿人,占整体网民的26.3%,农村互联网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同时,农业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服务业以及电力、金融、水利、气象等行业和领域相比,还是一片洼地。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中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仅占农业增加值的7.3%,远低于工业18.3%、服务业35.9%的水平。

第二,数字技术加快向农业农村渗透融合。新技术的新应用将加速对传统农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我们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亦要求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数字技术对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的作用正日益凸显,其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广也呈现出率先在经济效益较高的行业实现突破的明显特征。

第三,农业数字化转型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数字化转型是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利用传感实时在线数据和历史记录数据构建动植物生长模型,实行精准化种养,可最大限度挖掘动植物生长潜力,减少投入,降低成本,实现农业生产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数字化转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平台等提供精准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数据信息,可实现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和可追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数字化转型是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的必然要求,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数字化,可提高产需双方信息获取效率和处理效率,减少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影响,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实现更为精准的产需对接;农业数字化转型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必然选择,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将经验、知识和技术数据化,可实现智能化、产业化、高效化生产,降低农业从业门槛,有效解决劳动力缺乏、行业风险高、生产效益低等问题。

我国数字农业发展的现状

数字农业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国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

从数字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看:一是农村网络基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据工信部数据,2019年我国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通达比例均已超过98%,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贫困村的固网宽带覆盖率达99%,实现了全球领先的农村网络覆盖。二是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快速起步。自2015年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以来,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呈现全面融合发展之势。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到33%,其中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为18.6%。三是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8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达17050亿元,2019年上半年达到1873.6亿元,同比增长25.3%。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64%。四是数字农业建设成效初显。农业农村部已在9个省份开展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深入推进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在全国开展了苹果、大豆、棉花、茶叶、油料、橡胶6个品种的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试点;已批复建设数字农业试点县13个;分三批认定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210个。五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进入整省推进的新阶段。截至2019年11月,已在18个省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共建成运营34.6万个益农信息社,累计培训村级信息员73.7万人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7709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2.6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54.1亿元。

从数字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看:一是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滞后。传感器国产化、精确度、集成度、抗逆性都不高,动植物本体传感器基本处于空白,尚未研发出专用智能芯片,也尚未构建起动植物生长模型。二是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够,公共服务信息化进程滞后。部省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待强化。全国性和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平台仍未建立。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农业产业中的现实问题有待加强。生产环节的智能装备研发滞后,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第五代通信技术(5G)等技术的融合集成度低,相关装备的易操作性差、价格高。四是农村缺乏高素质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技术的应用。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业劳动强度大,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亟需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精准化。五是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监测,2018年全国县域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25.2%的县域低于10万元,仅有20.0%的县域在500万元以上。

更好发展数字农业的路径与措施

大力发展数字农业,需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以创新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业数字资源体系,抓紧启动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鼓励支持各省(区、市)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现有数据资源整合,尽快明确涉农数据权属,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共享数据的相关机制。特别是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农业项目,立项时可明确数据共享义务,验收时亦把数据共享作为前置条件。

第二,条块结合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以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为主线建设“条数据”,从苹果、生猪、大豆等重点品种入手,积极探索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的路径、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以县域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为单元,在国家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块数据”。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循环体系。积极探索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与有关科研单位、大数据企业合作,打造内容丰富、模式多样、载体多元的信息服务产品。

第三,加快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和转化。在相关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中,要对智慧农业技术研发予以重点支持,加大数字农业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力度,尽快将农业传感器、智能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县和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示范区,前瞻性探索5G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场景,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四,培育壮大农业数字经济。把传统农业的数字化改造作为农业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打造数字农产品,提高农业附加值。深入挖掘农村在推进数字技术产业化方面的潜力,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坚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内容电商、品质电商、社交电商、视频电商等。

第五,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把政务、事务、商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作为“牛鼻子”工作,大力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农民爱用、常用、易用、好用的手机APP,让手机尽快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力争2020年实现全国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基本全覆盖。加快建设“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城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完善民生保障信息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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