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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委员:重庆应设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机构

2020-01-10 21:44:03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重庆市政协委员赵勇。姚於 摄

人民网重庆1月10日电(刘政宁、姚於) “近年全市医药机构数量急剧上升,截至10月,需进行协议监管的定点医疗机构6300余家、定点药店1.3万余家、村卫生室1.2万家,但全市专职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仅200余人,平均1人就要监管150余家医药机构,监管压力巨大。”在政协重庆市五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赵勇提出《关于全市设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议》。

“目前,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采取协议监督模式,各级医保局与辖区内满足一定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双方按照服务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赵勇介绍,一些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协议监督弊端凸显,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行政执法、组建专业医疗保障监督执法队伍迫在眉睫。

“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和技术化。”赵勇建议,对此类违法行为需要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从机制、队伍、手段上下功夫,加大监管力量投入,提升监管效率,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赵勇认为,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管需要专业机构负责,因为监管工作亟需专业知识,涉及专业领域比较广泛且专业应用较为复杂,不仅要对9000多项诊疗项目、3.8万余项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保三大目录)是否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进行监督,同时还要对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的各类违规违约行为,以及各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就此看来,医保监管队伍应由医学、药学、法律、财务、信息、统计等专业人员搭配组成。”

据了解,在加强基金监管、完善相应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等方面,全国不少省市已有组建先例。目前,全国有10个省市设立了专职的医保基金监管机构,如北京设立了医疗保障执法总队,上海、天津均设置了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赵勇建议,重庆可以结合全国其他省市情况和相关行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情况,采取二种模式进行设置,“一是由市医保局成立执法机构,各区县成立相应执法机构;二是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模式,市局成立执法总队,负责市级和21个区县统一管理,剩余区(县)成立相应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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