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重庆首个金融犯罪检察部探索金融犯罪事前预防新机制——

让金融犯罪止步于“爆雷”之前

2019-12-24 09:07:24  来源:重庆日报

打着各种高息理财产品的幌子、投资子虚乌有的项目非法敛财……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频发,受害者往往遭受巨额损失且难以挽回。

有没有一种方式,能让这些金融犯罪在产生巨大危害之前就予以消弭?2018年8月17日成立的重庆市首个金融犯罪检察部——江北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为此做出了一系列探索。

短短一年多,该部门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总案值已达300余亿元,涉及人数以万计。

办案途中意外发现怪异

萌生探索金融犯罪事前预防

“从机制建设上说,我们此前缺乏较为有效的前端制约手段。待到事后打击时,大多已经形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12月16日,江北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主任王东海介绍,现代金融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隐蔽化特点极为突出,不到资金链断裂的集中“爆雷”阶段,很难察觉。这是困扰重庆乃至全国检察机关多时的问题。

今年9月中旬,王东海与同事前往江北区某商圈一栋大厦,补充侦查一起金融诈骗案件。电梯太拥挤,匆忙中他们下错了楼层,于是步行下楼。

“下了两层楼,就发现有家公司有点怪异。”王东海回忆,当时很多中老年人满脸喜气地拿着宣传单在兴奋讨论,人群都挤到了楼梯口。

出于职业敏感,王东海意识到,该公司可能有问题。办完案子后,他又返回去,发现人群已消失,公司大门紧闭。不过,他捡到了一张宣传单。

“一看那个宣传单内容,就涉嫌非法集资。”王东海向相关部门反馈了这一情况后,一个初步的想法就此诞生,即建立一套金融犯罪预防性制度。

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办法

用制度卡住金融犯罪源头

王东海认为,无论哪种形式的金融犯罪,都必须取得受害者的信任,而通过在现实中展现“实力”就是最佳方式。

江北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对所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分析归类,发现了一系列以往完全被忽视的“盲点”信息。

首先,犯罪组织无一例外都会不惜重金,在商圈、金融机构扎堆的金融大厦或商业大厦租赁办公地点,并且高档装修。其次,会以参观、考察等名义,组织受害者前往这些精心打造的租赁办公点,通过心理暗示展现公司的“强大实力”。最后,到了关键的所谓“签约”、交钱时,也往往会将受害者带到高大上的办公点,以增加签约率。

“以金融机构聚集的商务楼宇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金融犯罪的预防性制度。”江北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开始尝试做一项独辟蹊径的事。经过与江北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11月13日,由上述5家单位联合出台的《重庆市江北区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正式印发。根据该办法,江北区检察院将联合各部门,形成“发现、协作、处置”一体化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针对重点片区明确责任

精准截断金融犯罪生成之路

将江北区12个街镇,以及辖区江北嘴、观音桥商圈、港城工业园等金融单位聚集的15个片区划分成责任区,由相关部门组成风险排查工作组,增强金融风险排查处置的常态化工作力量。该办法的颁布,进一步深化了片区划分和风险排查机制,两者紧密结合从而让监管防范更具合力。

“很关键的一步,是我们针对重点商务楼宇,采取了与管理方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来规范。”江北区金融办副主任卢朝锋表示。

《责任书》明确,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商务楼宇经营主体有承担举报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主体责任,因此其招租团队必须履行看公司名称、看营业执照、看证照是否伪造、看负责人网上舆论信息等“四看”等义务。

各商务楼宇物管团队要做到租赁的公司是否有虚假宣传、是否经常邀请大量客户开展投资讲座等“七关注”。

“一旦发现异常,这些责任主体就必须向风险排查工作组反馈情况。”卢朝锋表示,这从可操作性上就解决了金融犯罪发现难的问题。

该办法正式出台仅仅9天后,就展现了这一制度的威力。

11月22日,接到异常情况反馈后,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处置组对位于观音桥商圈的某公司进行“突袭”。

“还没进门,就看到该公司的招牌‘某某全球重庆分公司’。”王东海回忆。

要求“某某全球重庆分公司”出示各种证照、经营账目、员工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的时候,检查人员偶然发现了一些宣传资料和所谓的“客户资金出借情况报告”,再与经营范围一对照就发现了明显问题。

经过查证,该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由于金额以及证据不足等问题,尚未达到立案标准。因此风险排查工作组当场要求该公司提出兑付方案及日期,停止非法经营。

一个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案件,就这样消弭于无形。

“将事后‘打击思维’转变为事前‘预防思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这是了不起的一大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梅传强表示,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通过办案挖掘犯罪生成规律,精准截断犯罪生成之路,避免犯罪行为进展到既遂状态,造成不可挽回的危害后果。这一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检察产品的不懈努力。(陈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