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辉)废弃农膜回收能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笔者日前从县财政局获悉,为扎实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工作,我县将对废弃农膜回收补助环节和标准进行调整。
此前,我县按300元/吨的标准,对将废弃农膜交回各乡镇(街道)回收网点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者及个体收集人等给予补助。但因该环节的补助较难监管,这项补助现已停发,拟通过激励网点适当提高回收价格等方式给予补助。
据介绍,对各乡镇(街道)回收网点,在完成县供销社当年下达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本回收网点回收废弃农膜的数量(经过三方核实的数量,下同),县财政按700元/吨标准补助劳务费、运输费和保管费。对县级回收贮运中心,在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县财政按1500元/吨标准补助劳务费、运输费和贮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