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9月1日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3874元

2019-09-03 09:25:26

本报讯 (通讯员 成波)近日,笔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3193元,降低3874元。参保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通知》还规定,继续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全面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通知》指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即520元/人/年,新增财政补助一半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9月起,我县开始收取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二档625元/人。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