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岂能任由儿童“玩直播”

2019-08-23 11:13:57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薛红伟

据《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限制其“玩直播”,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互联网资源。

有专家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发视频等娱乐行为,监管重点应该是内容而不是使用者主体,建议在立法上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区别对待。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也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应赋予他们自主选择使用网络直播或播发视频的权利。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企业可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泄露隐私的内容。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