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

浙江丽水立法保护传统村落

2019-08-07 10:03:29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浙江丽水立法保护传统村落

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浙江省丽水市近日立法保护传统村落,明确指出传统村落应当活态传承,鼓励村民原址居住。

丽水现有中国传统村落158个,占浙江省的39.4%;省级传统村落198个,占全省的31.2%。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是乡愁记忆和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决定设立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必要时可以设立风貌协调区。针对不同保护区域,条例设定了不同的保护要求以及相关禁止行为。

传统建筑是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核心要素,条例明确要实行名录化管理,明确了传统建筑改造修缮的底线和保护的责任以及禁止行为。

条例指出,鼓励传统村落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在传统村落开展农业生产加工、传习展示、教育培训、现代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推动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记者岳德亮)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