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重点抓好四大关键环节

2019-05-30 10:50:49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作者:徐勇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大力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艰巨、工作千头万绪,笔者认为:为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多出成果,当前全国各地应紧密结合实际、集中优势兵力,重点抓好“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激发乡村振兴内在动力”四大关键工作环节,打好乡村振兴的先锋战、主力战、精神战、动力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构建生态宜居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先锋战和突破口。近年来,各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央和各地不断加大投入扶持,计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成6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目前全国通公路、通电、通电话的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接近90%的农村通上宽带互联网;所有省份都提出了到2020年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的计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建立了逐省验收制度;全国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仍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着重对重要通道沿线、重要流域沿线、重点区域周边和具有特殊意义的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经验”,不同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 根据自身实际打造美丽乡村初级版、高级版、升级版。要大力建设、提升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重点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指导培育一批可借鉴推广的示范典型乡村(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休闲旅游型、环境政治型等),“串点连线成片”打造一批美丽乡村景观带。实行全域规划、全域提升、全域建设、全域管理,推进美丽庭院、精品村、风景线、示范县四级联创,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线一风景、一县一品牌”的大美格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清单和督查考评机制,组建协调领导小组,构建城乡互联网互通投资、创业就业和消费新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


(二)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生活垃圾就地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二是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加快建设乡镇污水设施配套管网,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推广低耗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实施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在人口规模较大的村镇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在环境容量较小的村镇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


(三)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房前屋后整治,大力开展农房规范行动。推动各县区选取一批中心村开展规范农房整治试点工作,编制农房建设导则和农房建设通用图集, 强化农房建造技术服务和指导,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引导各县区建设一批农村住宅小区和农民示范房。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实施沿路沿江整治行动,开展拆除违建乱搭、装饰建筑立面、新建绿地和绿化带、修复治理已毁山体、整治沿线环卫、落实文明施工等整治工作,提升沿路沿江的村容村貌。


(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支持。要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引导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民间资本以BT、BOT等形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沼气净化等工程建设。提高对农村公路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及美丽乡村建设的补助标准。


以“ 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为重点,增强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重点和主力战。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稳步发展:2018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64734亿元,同比增长3.5%;全国粮食产量达到6.58亿吨;科技进步在农业领域的贡献率2017年达到57.5%。但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日益凸显,农业整体利润水平较低,推动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十分迫切。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一)发展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为基础,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东部地区的乡村重点发展水稻、水产养殖、水果、蔬菜、茶叶、畜牧、食用菌、花卉竹木等特色产业。西部地区的乡村重点发展畜牧业、烟叶、中药材、经济林果业、番茄、葡萄、甜菜、油菜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动温室大棚、智能温控、工厂化生产。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农产品品牌。


(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中央已累计安排120多亿元资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促使订单生产农户的比例达到45%,经营收入增加了67%。因此,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的构建,是乡村发展的强大新动能。要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现代农业、现代渔业等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物流业,发展“新零售”等新业态。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基础设施,打造淘宝村、村级电商服务站,加大农产品网上销售力度,创建一批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村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 积极发展农村新兴美丽产业,因地制宜推进休闲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精品点。推动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县和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推进农旅、农工、农商和全产融合。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建一批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联盟、创新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国家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海工装备养殖平台等。


(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推动各地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亿、1000亿的重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创建活动。吸引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


以“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为重点,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神战。要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创新性发展乡村文化,加大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高农村群众文化满意度,加快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在新时代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进一步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一)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建设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打造和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丰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在一批先进乡镇和富裕村,努力打造一批高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村文化传习示范基地,实现特色文化展示、特色非遗传承、特色风貌保存、特色业态发展。积极建设农村文化礼堂,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宣传“最美”乡村干部、致富能手、和谐家庭典型,弘扬文明乡风,打造村民“精神家园”。


(二)创建农村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创建各类文化惠民、文化进乡村、乡村歌舞大赛、民间艺术展示、传统民俗表演等活动品牌, 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受欢迎的农村文化活动新品牌。积极开展艺术扶贫、文化志愿服务等惠农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基层单位与乡村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各级文艺团体深入乡镇、村居开展文化进乡村活动、惠民演出活动。


(三)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各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文创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打造一批产值超百亿以上的乡村旅游全产业链。推进古民居、古建筑、传统庄寨、乡村田园山水等保护与开发,打造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路线。加快培育和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星级旅游村。


(四)打造特色文化示范村镇。推动各地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村落、乡村特色民俗、少数民族风情、地方名优特产、历史名人传记、历史文物古迹、农业遗迹遗址等地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示范村镇。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乡村红色文物保护开发,借鉴推广浙江实施《千村故事》、“五个一”行动计划的经验做法, 弘扬具有时代印记和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使特色文化示范村镇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窗口。


(五)将村镇志编修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编修村镇志有利于发挥存史资政作用,保护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各地应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镇为重点, 加强村镇志编修工作,全面记述村落、乡镇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进一步留住乡村记忆、传承乡土文化、提升文化自信,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和重要决策参考。


以“激发乡村振兴内在动力”为重点,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和源源动力,只有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才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宗旨、符合长远利益发展的乡村振兴。当前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要项目、等资金、靠上级的情况;大部分农村“家底”不厚,除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村公益性资产外,能够获得经营收入、自我造血的项目普遍较少;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村民自治程度不高,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主战作用不够;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缺乏,农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能力弱。因此,要通过增强乡村经济自我造血能力、完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民知识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一)从源头增强村级集体内生动力和经济自身造血能力。积极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入股等为主的间接经营、资产经营方式,实现集体经济收入从产品销售收入为主转移到租金上交、投资收益为主,增强村级集体内生动力。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夯实乡村自我发展的经济基础,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乡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资金实力。二是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大力引进产业业主投入。各乡村摸清自身底子,充分利用水塘、田地、山林等集体资产和优势资源,加大包装宣传力度,引进产业业主,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充分挖掘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建立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利益链接机制,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四是积极动员村民参与投入。通过就业带动、股份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有劳动力的群众通过技术培训,到本村的合作社、企业务工。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产业可引导群众用闲钱和到户的上级补助资金、政策入股。(二)加强村民自治,推动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完善以村民自治制度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培养农民群众的话语表达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与推行。要促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让村委会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推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设立村民理事会, 配合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重大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积极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大接访”“群众热线”“领导热线”等农民利益表达新形式;建立和完善如“果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规范农民利益表达行为。


(三)发挥乡贤文化的情治功能和协调功能。发挥广大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教化作用,使他们以自身的学识、技艺、经验、专长及修养反哺桑梓,以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温暖故土、引领致富,营造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使亿万农民群众由内心生发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不断转化为振兴乡村的强大正能量。发挥广大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搭建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让他们为家乡农民代言,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调解乡村社会的矛盾纠纷,促进公共服务普及与公序良俗形成。


(四)加强培训教育和就业服务,提升农民知识技能水平。加强学习宣传、知识辅导、技能培训, 使广大农民掌握农业或经济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其适应环境和掌控环境的能力。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农村就业服务体系,以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为切入点,将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技能培训纳入补贴范围,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通过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培育大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福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19年第10期)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