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忠县发放首份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2019-05-24 10:11:33

本报讯 (通讯员 罗小君)养老机构设立取消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县民政局向忠州街道百老汇老年公寓发放养老机构备案回执,这也是我县发出的首份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县民政局积极落实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制。该局还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设立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实行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制,可最大限度方便民办养老机构申办。也就是说,今后社会资本申办养老机构只需依法登记和备案,不再需要申请设置审批,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和相关证件资料,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