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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先整合再流转 村集体村民双丰收

——兴峰乡三元村发展花椒产业的故事
2019-05-15 09:51:52

本报记者 王长水

“按照约定的土地流转费,以及经营性分红标准计算,我们村400余亩土地,10年的租期,村里总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5月8日,兴峰乡三元村党支部书记张玲看到已种下的40000多株花椒树苗,开心地说。

去年底,三元村与忠县宏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村委会出面流转土地,将400亩土地整合起来,集中流转给这家公司种植花椒。前三年转让价格为每年3万元,第四年起,每年根据花椒销售额进行分红,租期为10年。200万元的收入并不是全部属于村集体,其中一部分为土地流转金,每年足额兑现给近100户村民。目前,第一年的3万元已经转到村集体账户上。

张玲介绍,村里因为村民外出务工导致闲置土地较多,村委会思考对策,探索以产业支撑带动经济发展。

经过多番考察、洽谈,忠县宏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落户三元村,企业不直接与农户产生利益关系,无论是土地流转金、务工收入、还是经营性分红,都直接和村委会对接。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企业有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不必投入过多精力面对每个农户。”该公司负责人陈正忠说,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将各项费用如期拨付给村民。

“我们不参与花椒种植和销售,只为基地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张玲说,村委会每年会拿出一定份额的收入,用于花椒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该基地人行便道建设已完成。

按照正常的种植周期,400亩花椒基地将在2021年实现盛产。据估计,盛产第一年总销售额将达到100万元,效益还会逐年增加。

“我们村之前没有什么集体收入,有了产业后,每年收入有保障。”张玲说,花椒产业还为闲置劳动力、贫困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

贫困户范国明就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他每年有土地流转金1000多元,每月还有务工收入1000多元。在基地,像范国明一样的务工人员有近20人。

“村里有了收入,就要把这笔钱用好。”张玲表示,接下来,村里将把集体收入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建设,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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