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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发挥村级监察监督员“探头”作用

2019-05-10 09:51:02

本报讯 (记者 钟舟)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村(社区)监察监督员选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员的“探头”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村(社区)监察监督员通过群众民主推选和县监委派出监察室挑选,按程序报审后“上岗”,由县监委派出监察室分片管理。县监委派出监察室每周通过电话、单独约谈、实地了解等方式听取监察监督员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开展监督员履职培训,讲授扶贫领域有关政策及监察监督工作方法,提高其履职水平。对监察监督员发现的扶贫项目建设、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处置。

目前,县纪委监委收到村(社区)监察监督员发现的村(社区)干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1条,已立案1件,组织处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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