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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的里程碑式重塑性变革

2019-03-11 10:25:07  来源:法制网

编者按

一年前的2月,设立了23年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完成了历史使命,正式摘牌,四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转隶后新时代新检察路向何方?一年来,新一任最高检党组以浴火重生的胆魄,脱胎换骨的决心,冲破阻力、迎难而上,从思想理念、机构设置、工作机制、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重塑”。最高检如何破题实现“转隶就是转机”,坚定不移地探索、创新、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之路?本报记者深度采访,万字长文向读者描绘新时代检察改革宏伟画卷的基本轮廓,敬请关注。

□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这是一个即将迎来己亥年的元旦。伴随着新年的钟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新年贺词尚在华夏大地上空回荡之际,元月3日,国新办以“最高检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主题开启了2019首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被誉为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改革方案第一次亮相;按照新的职能和办案机制正式运行的十个检察厅首次进入公众视野。

“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过去可以说五花八门。机构设置不合理、名称不统一、运行不规范,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动因之一。”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这样说道。

改革将原来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设立分别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同时,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损害英烈名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专设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与此同时,曾作为临时机构履行相关职责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正式批准获编,排序为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改革后,最高检撤销了侦监厅和公诉厅、公诉二厅,重组为第一至第四检察厅。它们按照犯罪类型划分: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第二检察厅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犯罪案件,第三检察厅办理国家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第四检察厅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这样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力度之大在最高检历史上并不多见。为什么要进行如此规模之大的改革?张军检察长用“时代使然、重塑性变革、时代特征鲜明”三个关键词代表最高检党组做了坚定的回答。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这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也是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检察机关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张军如是说。

这也是首席大检察官张军去年3月上任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你提的问题很专业”“这是一个好问题”,张军检察长现场与记者的轻松互动以及“知无不言”的允诺,彰显了他独有的“接地气”特质和“招牌式”亲和力,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政治坚定,应对自如,法律功底扎实”,是媒体人对他的评价。

对于最高检这项已经多年试点,又专门用了近一年时间深入调研而推出的改革,学界给予高度关注。“改革,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大刀阔斧,是职能、人员按照职业化、专业化进行的重新整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对记者说。

“不同部门对应不同犯罪类型,将走一种刑法专业化道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这样认为。

“非常震撼”,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用了这四个字来形容。

“第九检察厅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如此评价。

也就是在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布会上,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路径,“落实、稳进、提升”为主题的新时代检察改革宏伟画卷描绘出基本轮廓,被誉为一场“动筋骨触灵魂”的重塑性变革正式拉开帷幕。

“把检察人员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固有模式、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释放和增强检察机关活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必将使检察工作峰回路转、涅槃重生。”一位老检察官充满深情地说道。

历史发生转折时,往往波澜不惊。

1978年5月,一篇文章在《光明日报》头版刊登,如一声炸雷,在中国引发激烈讨论。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邓小平“打破精神枷锁,使我们的思想来一个大解放”的号召,改革的春风就此吹来,万物复苏。

与改革开放同步,197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大会在高检东区老北楼二层会议室召开。最高检原政治部主任、现任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曾在回忆文章里提及,“说是大会,实际上当年参加会议的只有18人。时任检察长黄火青风趣地说:‘18个人,就是十八罗汉’。这‘十八罗汉’,既是最高检机关恢复重建最早的参与者、见证者,也是人民检察事业浴火重生的传承者、开拓者。”

没有人能预知也无法预知,40年后的检察队伍从“十八罗汉”发展到目前的21.7万人,更没人能料到,那个年代“以阶级斗争为纲、发展经济、解决温饱”为目标的中国,会在日后经济快速腾飞发展的高速路上,必须面对和适应的是老百姓从“有没有”升级为“好不好”的需求,各行各业在新时代都面临新的挑战,检察机关亦然。

“78年开始复建时,因为文革遗留大量的冤假错案,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是处理群众的信件来访。”大学毕业后就在检察系统工作、见证了检察院多次部门“合并、分开、再合并”的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认为,每一次变革都有规律可循,都有其特定的逻辑起点。“新时代社会矛盾的主要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就是此次重塑性改革的逻辑起点,孙谦如是解答。

当然,不同时期,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内设机构设置的逻辑,其侧重点有时也是有所不同的。

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对记者大致介绍了最高检机构改革经历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检察”命名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2012年,以“多元化”命名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第三个阶段是2013年以来,以扁平化、“大部制”为主要特点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推进。

“在每个历史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就是检察工作新的着力点,相应的,该领域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就会创设、加强或取消。”邱学强对记者说。

当历史年轮进入中共十九大刻度,我们站在2018的时代坐标上回望40年,会发现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因应检察职能调整而不断变迁,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可谓几经坎坷,恢复重建后的检察机关始终是在改革探索中披荆斩棘、不断前行。

有学者曾评价,虽然任何一段历史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但1978—2018年的中国,却是最不可能重复的。1978年,这是中国和时代的一个重要拐点,不仅国家的命运被影响,无数个体命运的轨迹,也因这一年的高考而改变,见证中国沧桑巨变的这一代人同样是不可复制的。40年后当历史走到今天,这一代中的很多人走到各领域舞台的中央,必然用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影响其行业,因为多大的力量都无法战胜“感同身受”。

2017年,一部反腐题材的主旋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全国热播,据说有的检察官回家乡走亲戚参加同学聚会,真名基本可以忽略,一句“这是侯亮平”足矣,可见当年电视剧之“火爆”。彼时,估计没人会料到这部电视剧竟是检察机关与反贪工作的“最后告别”。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到2018年2月,设立了23年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完成了历史使命,正式摘牌,四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

转隶后,一方面,检察院引以为荣的“重要职能”没有了,大家情感上难以割舍,很多检察官情绪低迷、不知所措,工作进入低谷期;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面临着“重新整合后路向何方”等事关检察事业全局的发展难题。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张军正式上任了。

据说,最初在听取汇报以及调研时,有的干部不经意间就会把“前方路漫漫”那种悲壮情绪流露出来。张军对这种情感的表达理解,但更有他自己积极、向上的辩证看法。他在多个场合指出,“反贪等部门转隶关上一扇窗,但历史的责任、法治的担当,使我们应该更有信心寻找、开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另一扇门,新的更加灿烂的阳光已经透进并照耀在检察事业的新征程上,我们应该找到打开这扇门的钥匙。”他的话似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士气。

2018年3月27日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第一次对全系统发出“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定不移地探索、创新、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之路”的动员令,指明了检察改革再出发的方向。

张军特别强调,“讲政治”的“讲”不只是讲话的“讲”,讲政治不是喊口号、讲空话套话,而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时刻挂在心上,做好“检察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检察产品质量,为党分忧,为民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任职初的一段时间,张军用将近3个多月的时间与每个厅室座谈,分别到湖北、山东、云南、黑龙江、深圳等地调研,听取基层检察官的呼声,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听取每个厅室对改革的建议,党组成员不断地碰撞、统一认识和思想,寻找深化检察改革“良方”。

“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离开办案,法律监督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通过办案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等新理念不断地刷新社会各界对传统检察观念的认知,改革理念如同春风扑面,让人清心爽目。“重塑”理念,可以说是最高检党组为新时代新检察的重塑性改革下的“第一剂猛药”、开的“第一道药方”。

“理念一新天地宽”。也就是这个时间段,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以反贪工作为重心形成的“三大不平衡”已经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掣肘,必须解决好,才能与党和国家解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要求高度一致、完全吻合;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刑事检察一头沉、非刑事检察发育不健全、内部职责不清、衔接不顺畅的格局,统筹设计、理顺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检察手段,破解社会难题。

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时而制。

一系列调研之后,2018年7月在深圳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党组鲜明强调,“转隶就是转机”。转机是什么?就是找到检察事业新发展的“另一扇门”,切实变压力为动力,更加注重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检察工作的平衡协调充分发展,特别是要把检察机关的职能、主业更实地放到办案上来,要更有意识地将重心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倾斜,这样才能行稳致远。由此,“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全面推进‘捕诉一体’,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的改革方案呼之欲出。

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

说到最高检“这场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关于“捕诉一体”这个话题曾经引起的争论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

据悉,“捕诉一体”这项制度在萌芽时就出现了不同声音,早于最高检新任检察长上任前就已经进行“捕诉一体”试点改革的吉林省检察院曾饱受诟病,“挺分”“挺合”“观望”三种观点几乎同时并存。争议不仅存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即便在检察院内部也曾有过分歧,再往深里说,据内部人士透露,最高检党组成员最开始意见也并不统一,可贵的是,最高检党组知难而上,多方调研,最终统一认识。

什么是“捕诉一体”?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解释,就是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检察官办理,全程负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为什么要“捕诉一体”?童建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提高案件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通过挖掘内生动力,使办案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办案质量效果更好 。

这么一项内部改革,为何会引来如此高的关注度?据了解,分歧的理由也不尽相同,学界普遍担忧的是“捕诉一体”会弱化内部监督制约;而在检察院内部,侦监部门从未出过庭,怕应对不了,本领恐慌,也不愿意“捕诉一体”,一时间,关于“捕诉一体”的争论显得颇为热闹。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有两次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机会,而一旦实行“捕诉一体”,势必大大削弱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最大的风险是一个人决定“捕”和“诉”,必然一“诉”到底,将不利于保障人权。

持赞成观点的人认为,捕诉分开,各管一段,内生对案件负责任的动因可能不足,导致效率低、专业性不强。如果捕诉一体,因为将来还要诉,在捕的时候会按照逮捕标准来衡量,更会按照将来起诉庭审标准给侦查部门提要求,必然切实强化侦查监督。

一位老检察官对记者说,捕诉一体最大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效率,反倒是更在于质量。负责批捕的检察官,也是直接出庭的检察官,他在批捕时就能根据起诉、审判的标准提出指导意见,引导侦查人员及时、有效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更能确保案件质量。

“捕诉一体”是否会弱化内部监督?一位年轻的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很多检察院大多是同一个领导同时负责批捕和起诉,内部的制衡一直相对很弱,最大的制衡反而是外部的,包括法院审判、公安、律师和当事人。

记者采访了多位检察官,他们一致指出,我国的逮捕不同于外国,它是以长时间的拘留为前置程序的,且本身条件要求很高,由起诉检察官来负责批捕只会把关更严,并不会导致冤及无辜,更不会导致批捕率上升。实践已证明这一点。

据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实施“捕诉一体”后,这家检察院审前羁押率从2013年的50.5%降至2017年的27.3%;逮捕率从2004年的95.9%降低至2017年的60.5%。

“这样的改革,也有利于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对接,形成公检法三家内设机构逻辑的一致性,更利于在诉讼活动中的实时对接”,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如是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永远不会忘记那次与最高检新任检察长的会面。那是2018年春天第19届全国检察理论年会的前夜,首席大检察官、几位地方检察长、陈卫东等人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促膝谈心”。如果可以用“论战”这个词语形容的话,这场“交锋”从晚八点持续到午夜,基本是“持合”与“持分”观点最直接的一次面对面的碰撞。这次面对面的副产品,坊间流传的“某学者坚决反对”捕诉一体的检察改革也不属实,真实的版本是陈卫东被检察长的真诚和坚定打动,不反对试点。

按照以往,这本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没想到第二天的会议上,张军在讲话的同时,自己主动提及与公安部某领导的一次对话,在那次对话中他明确感受到公安对检察院侦监工作的更高期盼;他还开诚布公地提到已经听闻有学者对可能要进行的“捕诉一体”表示担忧,这是好事,说明学界关心检察改革,试点检察院应该邀请学者们去观摩,不能苛求学者为检察改革站队,但一定要让学者以及社会更多的人去理解。他说,实践之树常青,离开实践的理论永远是灰色的,“一体”还是“分开”,不能仅从理论层面论证,必须立足实践、立足办案来思考。

“捕诉分设”还是“捕诉一体”,不是简单的谁优谁劣,而是“1+1=2”还是“1+1>2”的问题。为做好这道“算术题”,2018年7月19日至20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检联合邀请8名法学专家,前往江苏省无锡市和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研。

2018年8月22日至23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检再一次联合邀请7名法学专家,前往吉林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研。代表们获知,备受关注的长生疫苗案,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组成“捕诉一体”办案团队,依法提前介入,帮助统一证据标准,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仅用了17天。 “‘捕诉一体’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改革的效果怎样,是否有利于司法公正、人权保障、队伍专业化,如何进行制度配套,怎样进行完善,是下一步应当思考推进的问题”,此次率队调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钺锋对调研成果给予积极评价。

实战观摩后,陈卫东深受触动并有所改变,当然不排除来自其“耳边风”的影响力,据说,他做刑辩律师的夫人郝春莉告诉他律师们都赞成“捕诉一体”,让他很受震动。但是,转变不代表没有担忧,此次接受记者采访,他特别表明了这个态度,他建议“要在人权保障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上下功夫,用程序保证律师的权利落到实处”。

随着“捕诉一体”的全面铺开,始于20年前因为反贪总局设立、检察机关开启的“捕诉分离”,20年后因为反贪转隶,在2019年这个新时代节点,终于“打包”留给了历史,那一场几乎将改革主流声音淹没的争论也就此终结。

某种意义上,40年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场辩论的结论,在40年后这场“动筋骨触灵魂”的重塑性检察改革中,得到了最好的验证。“改革是一个过程,应放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去考量和评价。符合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东西,就会有生命力,就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经历过“死刑复核权回归”那场惊心动魄改革的张军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时间总是有种神秘感,印象中感觉彼此间刚说完“新年快乐”,农历的春节就已经来临。无独有偶,2月14日,春节后的国新办第一场发布会,又被最高检拔得“头筹”,以“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再一次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目光。

从这次发布会上记者得知,有一项制度甚至得到了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由衷的赞叹,那就是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埃里克看来,中国检察官代表公益提起诉讼,甚至可以把政府部门作为被告,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个体系,光这一项制度就使得中国的司法制度成为全世界最有力的司法制度之一。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什么特别之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道。“不看广告看疗效。”中国检察机关2018年办理的11万余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为59312件。这近6万件案件,督促被毁损污染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得到修复的有210万亩。这还仅是陆地上的、静态的、看得见的公益诉讼的治理效果,还有水流走了,看不见的治理效果。

也许你会问,检察官不是应该站在法庭上指控犯罪,保一方平安吗?怎么今天做上了保护青山绿水的天使?这也是此次采访中记者最想追问和了解的。

其实,这项制度的推出也不是各方一拍即合的。不仅有的检察官不愿意,一些检察长不愿意,一些政府官员更不愿意。有的年轻检察官说,他们当初毕业满怀理想“不忘初心”,就是想做正义的化身,公益诉讼大部分工作都在做诉前指导提出“检察建议”,谁不愿意出庭“亮剑”啊?有的检察长习惯于“反贪反渎”大权在握,走到哪里威风凛凛,现在要给政府出“检察建议”,工作量无形间加大不说,谁愿意得罪地方领导?政府部门更是振振有词,我搞发展是为了经济,怎么轮到你检察院来“挑刺”呢?各种闲言碎语,很多人拿不准、也有人在看笑话。

据说,这种现象和声音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最高检领导的耳朵里,反倒是更加坚定了最高检党组加大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决心。2018年夏天,拿出机构改革的总盘子之前,最高检党组率先提出撤销铁路运输检察厅,增设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报中央审批。

“没有等大盘子,可能是总方案没有完全成熟,有不同的意见,酝酿讨论和审批时间都会比较长。但设立公益诉讼厅的想法很确定也很急迫。”一位厅长对记者透露。

后来,众所周知,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强调,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自此,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的增长点。

与此同时,因为看到了问题的本质及对工作难度的预判,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比“量”更为重要,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不能把发出检察建议的数量当政绩,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既要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又要抓住典型,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张军甚至给很多检察长开起了“小灶”,“输出”工作方法。他说,“理念不同,天地就不同。理念问题不解决,公益诉讼效果很难落地落实。怎么让地方政府知道你助力政府法治建设?要沟通、做工作。不要总把监督挂在嘴边,要设身处地把自己摆进去,这也是艺术。”

“公益诉讼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创新做工作。检察机关的工作是为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党中央赢得民心,赢得了民心当然也会赢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这也是最高检党组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核心。据悉,这本来是2018年5月张军最早在民行厅就公益诉讼调研提出的要求,目前已经成为延展到所有检察职能运行的新理念。

2017年9月北京召开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22届年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那么,党中央统一部署后,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如何呢?张雪樵讲了一个特别有说服力的事例。在湖南长沙有条美丽的捞刀河,河上有座美丽的小岛,叫腾飞岛。2003年4月就被列为长沙市饮用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厂的取水口就在那里,按照法律规定,那里是不得开发房地产的。但是不久,一家地产公司还是拿下了整座岛的用地,开始打造长沙市首屈一指的超级大楼盘“威尼斯城”。2017年7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线索,并立案调查,查明了长沙县城建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在“威尼斯城”的违法建设当中,该管不管,监管不力,行政违法证据确凿。为了保护捞刀河的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依法向三家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终于逼停了第七栋、第八栋楼的施工。最后开发商迁移水厂的取水口,建成新水厂,总算解除了居民的饮水之忧。

记者也听到了检察官与一棵古树的故事。2018年9月20日,青海省检察院的几位检察官在实地查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一处非法采矿点修复治理情况的途中,遇到有人用电锯砍树,正在被砍伐的那棵和附近几棵粗大的树都标记了“红叉”。经查看,其中一棵树上还挂着重点保护古树的标识牌。检察人员当即固定证据,联系森林公安机关制止采伐作业、协助调取证据。第二天,祁连县环保与林业局就收到了祁连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为编号“194”的小叶杨古树加装了护栏,并对在施工区域内核查出的另外两棵古树予以挂牌保护。鉴于古树已得到有效保护,检察机关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

张军检察长也讲到一个事例。2018年5月,他去黑龙江作调研,在与省委书记、省长交流沟通过程中,提出公益诉讼可以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些贡献,省里有什么需求?省长王文涛当即提出,小煤窑的清理长期效果不好,希望检察机关参与。事实证明,检察机关介入后,在对387个小煤窑的清理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效果显著。王文涛在参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组讨论发言过程中,特别肯定和赞扬了检察院。

独特的实践发展之路,既显现了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不同于其他国家公益诉讼的特点,体现了制度设计的强大生命力,也以事实雄辩地证明,实践才是推进制度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于这项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给予了高度认可,他建议,公益诉讼是一个新的制度,全社会对这个制度的了解程度实际上是比较低的,即便是在司法系统熟悉这项新制度的人也是有限的,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扩大对公益诉讼的宣传。

“在一些特定民事主体自身合法权益的侵害上,向来有两大难点,一是“非不欲也,实不能也”;二是“非不能也,实不欲也”。怎么解决?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看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可以说是中国发挥智慧立足实际,提出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让人欣慰的是,截止到发稿时,记者得到的数据是,目前已有北京等22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吉林等24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或“两办”联合下发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黑龙江省检察院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并获支持,逐一排查年产能15万吨以下的387家小煤矿,有效防控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湖北省黄石市14年的违章建筑破坏了磁湖生态环境,市国土局主动上门要求监督,检察机关向5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联合执法而成功破解了难题。

“希望是这个时代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这是2019年春节刷屏的影片《流浪地球》里的经典台词。这个春意已显的冬末,谁会料到,是中国科幻产业率先交出了自己的答卷。冲破云霄的40亿票房之外,《流浪地球》给社会带来的是极具冲击力的希望、信心以及与未来关联的可能性。我们为炸裂的科幻而震撼,为主创团队把一个那么极为不好突破的“人文内核”处理到极致而感动,当木星即将与地球相撞,人类选择带着“球”一起跑,看完电影,很多人泪流满面,完全超乎想象。

不知你是否想过,一部好的影片为何会直抵我们的心灵?除却人性的光芒,是因为我们能在各种渲染铺垫及高潮过后最终看到故事的结尾;我们与影片有共鸣,可以把自己幻想成故事的主角;我们甚至在最后的主题曲结束后仍然坐在那里,曲终人不散,意犹未尽。

改革则不同,我们不是制度设计者,很难逼近改革内核;我们只能看到“开头”,却无法预估结局;我们不愿意等待,只想“一步到位”,更多的时候是想尽快摆脱和“逃离”,一些人从内心深处不愿意改革,多半是不得不被裹挟“推着走”“赶鸭子上架”。而每一项改革都需要一段漫长甚至相当漫长的过程才能看到效果,甚至还触碰利益,因而改革的最初总是充满争议、披荆斩棘,甚至步履维艰,“涉险滩、闯难关、遇水搭桥的艰难历程”是中国各行业的共同境遇。回想,有多少人能在40年前改革开放初期预料到40年后的“波澜壮阔”?“硬磕最难的路、直面崇高、坚守理想”或许就是爆屏的《流浪地球》带给我们最回味无穷的启示吧。

通过对最高检“这场重塑性变革”的采访,记者有了很多不一样的感受。感动振奋之余,记者发现,改革中通常所说的“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最高检党组提出的“群众来信,7日内必须有回复”,此次重新组合负责控告申诉工作的第十检察厅已经加班加点、全员出动。考虑到去年群众来信尚有22944件次未予处理,他们从10个省级检察院抽调了20名得力检察干警,已经高效处理了近1.5万件次来信。而有的地方还处在按部就班的节奏,不着急慢慢来;没有给更多人带来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申诉人张文佐,在收到最高检处理来信答复的第二天眼含热泪彻夜难眠的那份喜悦。

记者也发现,很多局内人还不如赋闲的检察官热情高涨。记者给曾任白山市检察长、刚从吉林省副检察长位置上退下来的老朋友韩起祥打电话时,他带着孙子正在长隆动物园玩,但对检察工作仍然很在状态,记者问他“您是一位老检察官,如何看待最高检的这次重塑性变革?”回答是,从1978年恢复重建,到1988年、2008年直到2018年,其实一直在改,只是这次有了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总体遵循,并且有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为统一领导,更重要的一点是检察体制改革受到监察体制改革冲击较大,面临转隶不得不改。“这次改革一定是最高检党组深思熟虑后的结果,相信能很快看到改革成效。”他坚定地说。

当然,通过采访,很多检察官给记者带来的是更多的惊喜、不一样的领悟以及更深层次的思考。记者见到一位长期从事“未检”工作的女检察官,本以为这次中央单独批设了一个“未检”厅的编制她会特别兴奋,但她对记者说因为高兴而更有压力,担心做不好。她说了很多,比如“现实中关注儿童为何犯罪的并不是主流,报应思想严重”,“很多流浪儿童无法推到社会又没人认领,最后都是公安干警、检察官帮着带”等等,她也谈到留守儿童的问题,她更关心孩子是否能得到真正的帮助。据媒体报道,中国有700万留守儿童,其中一部分是问题少年,如果不引起重视,将来的影响波及的远不止一个人、一个家庭,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儿童救助是一个牵涉范围广且深的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协调,“检察院如何有效参与、发挥积极重要作用?”仅从检察改革内部来看或许找不到对应的答案,必须具有更高的政治站位,胸怀社会治理的大视野,弥补工作短板,才有可能迎难而上。但是,“这对检察官提出了太高的要求”,她说。

再比如,检察院力推的公益诉讼,记者采访时获知,这完全不同于普通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特性,但因相关制度不配套,有时与法院衔接起来颇显尴尬。

改革何其难?不仅需要拿出啃硬骨头的勇气,还要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去收获双赢多赢共赢。了解其不易,才会更被最高检党组下决心重塑理念、对内设机构进行改革的勇气以及那份“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魄力而感动。

但是,我们都知道,改革不是设计者“一个人孤独的舞台”。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里所说:“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改革需要全体检察人、法律共同体、社会各界的齐心合力,一起奔跑,“守住青山绿水”“让家园变得更好”——发展、进步,是各行各业面对的共同考卷。

这次“重塑”,基本涵盖了理念创新、组织创新、行为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方面面,站在新的时代开启的历史方位,大开大合、大破大立。改革并不仅是解决了多少年来没有理顺的机构混乱,而且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传统的“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现象,使检察工作离老百姓更近,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触摸到公平正义越来越高的“温度”;“员额不是进了保险箱”相信也能让年轻的检察官尽快地享受到改革红利。

让人欣喜的是,“两会”前夕,检察机关通报的“赵宇案”“涞源反杀案”都不予起诉的决定,及时回应了民间的关切,更加提升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使深刻转变司法理念的检察工作离老百姓更近,让老百姓在具体个案中真正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供给侧”的变革。

我们深知,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从来没有敲锣打鼓的事业,从来没有轻轻松松的改革。新时代新检察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之路?今年1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检察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最根本的遵循。

人总归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年来,最高检以浴火重生的胆魄,脱胎换骨的决心,从思想理念、机构设置、工作机制、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走出的不平凡之路,不得不让人感慨,这是一支让党中央放心的队伍、让党中央信赖的队伍,这更是依法治国方阵里的生力军。

犹记得,40年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年后,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检察机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日益彰显。新时代,新使命,“会挽雕弓如满月”,一声令下,重整行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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